江苏省司法厅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51号)和省厅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统一规范

1、在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基础上,配套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等基本信息。

(牵头部门:法制处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月底)

2、梳理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发布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实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月底)

二、制定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3、梳理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月底)

4、制定本系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市、县(市、区)同步完成本地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3月中旬)

5、完成全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三、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6、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

(牵头部门:办公室  12348中心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3月中旬)

7、规范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的政务公开程序和要求。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3月中旬)

8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厅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厅办公室要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10月底)

9、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省厅有关会议制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3月底)

四、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

10、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厅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

(牵头部门:法制处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11、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公开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省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重要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

(牵头部门:法制处  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12、充分运用省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注重利用商业网站以及都市类、专业类媒体,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

(牵头部门:宣教处   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五、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化规范化

13、全天候监测省政府文件规定的7类重要政务舆情,结合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监测范围和重点,制定出台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测标准。

(牵头部门:宣教处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4月份出台监测标准)

1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回应责任,完善系统内共同协调机制。

(牵头部门:宣教处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

15、建立舆情收集制度,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牵头部门:宣教处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  完成时限:3月底)

16、对收集到的政务舆情加强研判分类处置,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牵头部门:宣教处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

六、积极建设智慧便捷的网络公开平台

17、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将省厅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为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支撑。

(牵头部门:办公室  12348中心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5月底前)

18、打造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实现依申请公开统一在线受理、分办、答复,制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引,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

(责任部门:办公室  12348中心  完成时限6月份前)

19、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对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省厅和各相关政府网站要即时转载,同时做好省政府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内容保障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七、做好江苏政务服务网有关提升工作

20、严格按照“三级四同”清单公布权力事项,进一步明确“应上尽上”服务清单,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标准化,全面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服务、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实时动态更新管理。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 办公室 责任部门:12348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21、完善综合服务“旗舰店”功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发布覆盖县(市、区)以及部门的“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网上统一受理、线上线下帮办、信息资源共享、内网并联审批、外网实时反馈”,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处  责任部门:12348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八、做大做强政务发布新媒体

22、做优做强“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做强“12348江苏法网”、微博微信,强化引导回应,加强审核管理,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责任部门:宣教处、法宣处、12348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九、保障政府公报内容

23健全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省厅规范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部门:法制处  完成时限:2月底)

十、细化公众参与范围

24、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群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社会管理事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决策事项等执行落地,扩大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定期)

十一、规范公众参与方式

25、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牵头部门:法制处  办公室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定期)

26、严格落实听证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牵头部门:法制处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

十二、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27、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的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拓展宣传司法行政。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5月底)

28、积极参与完善“江苏12345在线”体系建设。

(责任部门:12348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29、年内至少开展4次“在线访谈”和1次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牵头部门:办公室、宣教处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

十三、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30、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省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实现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并接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牵头部门:12348中心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

31、开展全省政务信息资源普查,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监狱局、戒毒局和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按期)

十四、配合建设统一集中的公共数据开放网站

32、积极配合省大数据中心建设,落实省公共数据开放网站有关建设任务和数据开放。

(牵头部门:12348中心  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

十五、加强组织实施和支撑保障工作

33、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3月)

34、明确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具有我厅特色的政务公开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抓好实施。按照省政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布。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3月底)

35、健全协调机制,按照省政府要求,调整完善省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3月底)

36、整合力量资源,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组建,在办公室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岗位,配备专职在编工作人员。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月底)

37、加大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宣教处  完成时限:全年)

38、强化考核评估,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互联网+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公众参与等方面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低于4%。定期开展评估评议,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39.省监狱局、戒毒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系统政务公开贯彻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