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9-02-22  浏览次数:

 

 

 

 

 

 

2018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准引领,采取扎实措施,在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一)切实抓好试点工作。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最大限度集聚人力、技术、信息等资源,形成上下同频、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集成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确立“事项梳理彻底、标准搭建严密、流程再造精细、公开方式可行”的目标要求,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政务服务便民化、行政执法透明化、“放管服”改革节约化集合起来,围绕8项重点任务,加强顶层设计,省厅确定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制定“三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一指南”(公共法律服务指南)、“两目录”(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范本。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在抓好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提供制度供给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全系统上下政务公开方面重要问题和试点工作的个性化指导,集体研究、集体会商、集体确定,力求上下一致、规范统一。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按时督促检查,要求各地区按进度计划报送工作成果,及时查找不足和解决公开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分层编制目录清单。按照“以标准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的思路,注重加强整体统筹。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15项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明确了服务主体、服务层级。同时按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指南编制规则,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形成省级、市级、县(市、区)级的三套“清单、指南、目录”。厅相关部门加强对政务公开标准化方面的指导审核,并及时与省政务服务网建设、“不见面”审批服务有机衔接。统一开展嵌套融合。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环节产生的信息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目录,逐一明确办理岗位、公开内容、公开属性、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监督方式等,保证应公开尽公开。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规则固化嵌套进OA办公、行政审批、律师管理、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援助管理等业务系统,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拟制公文或制作其他政府信息时,首先明确公开属性,在审核、报批、审签过程中分级审查;在行政审批系统中嵌入办件进度查询,确保行政相对人能实时查询办件进度和结果;在法律援助系统中融入案件受理、律师确定、办案进度等信息推送功能,确保受援人及时知晓情况,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情况。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推动“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开民生实事进展和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推进管理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梳理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目录,健全事项名称、日期信息、机构名称等要素,在司法行政网站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推进刑罚执行、戒毒矫治、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监管信息公开。推进服务公开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法律顾问工作标准。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融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建立在线申办工作制度,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布司法行政聚焦富民10项举措及任务分工。加强月度统计数据、年度工作要点等信息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全部上网公示。

(三)扩大公众开放参与。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实现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年内对《关于人体伤残程度鉴定相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实施扶贫脱贫攻坚的意见》《关于法律法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厅直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等14份政策文件进行了重点解读。就司法行政10项惠民举措、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法律援助10大优秀法律案例揭晓、全省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首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召开了5次新闻发布会,还对“12348 江苏法网连万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维护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打造江苏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工程”“深入学习宪法、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等进行4次在线访谈。同时认真做好系统政务舆情监测,落实专人收集舆情,建立舆情专报制度,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为让政务信息方便快捷传输到群众手中,我厅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运用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官网、“法润江苏普法联盟”和微信群、全省司法行政“两微一端”等系统资源,扩大政务信息传播面。全年江苏省司法厅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3557条,政务微博、微信共发布政府信息304,阅读总量达168万多次,与网友产生互动706次,连续3年获评江苏最具影响力微博。加强政务公开数据建设,进一步完善搜索查询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提升信息公开的集中度,确保信息链接有效性,查询搜索便捷性,更新内容及时性,信息公开全面性准确性。畅通网上信箱咨询建议渠道,在门户网站开通“厅长信箱”“咨询解答”“建议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来信交流,共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13件,发布常见及热点问题38个,领导信箱回复群众来信193件,处理监督投诉187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53件,全部及时办理完结。

(五)推进基层创新实践。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实际,在拓展公开内容深度广度、探索高效便捷公开方式方面积极创新,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实行“一单覆盖”,推动权责透明运行。清单目录和指南编制后,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各地各单位按清单公开、照指南服务,实现“群众办事清楚、部门用权明白”的效果。同时以权责清单事项目录为基础,统一规范省市县服务内容、服务依据、服务时效、服务方式渠道等,有效促进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做到一张清单管到底、信息公开全覆盖。积极将政务公开与推进政务服务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审批实现进行“瘦身”和流程再造,推行“互联网+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目前我厅“不见面”审批比例达到93%实行“一网办理”,推动服务便捷高效。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和法律服务的有机融合,我们开发运行12348江苏公共法律服务网2.0版,完善“一站式入口”,将15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实现信息公开和服务事项全景式展现,同时进一步丰富查询、咨询、办事、审批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覆盖面广、受群众欢迎的公共服务项目,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打造线上线上服务平台。将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网实时对接,方便百姓及时查询了解审批进度、审批结果等,实现在线服务一体化办理、办事进度全节点查询。实行“一站发布”,推动公开方式多元。在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全省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信息,运用多种新形式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专题和信息。试行公开数据可视化分析,将公开事项和业务系统对接,及时发布全省12348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办案等数据,并从时间、地区等不同维度进行可视化比较,集成公开并进行深层次分析,力求让群众易获取、看得懂、好监督实行“一体运行”,推动公开落地见效。认真贯彻以公开促服务的要求,将修订完善的清单目录和办事指南,在省市两级12348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市县乡三级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上全部对外发布,做到上网、上墙、上一体化智能平台。同时,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定的应公开信息与公开渠道一一对应、逐条核查,确保老百姓按图索骥能顺利找到目录信息,真正实现政务公开事项落地见效。

2018年,全系统政务公开在标准化规范化和广度深度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群众知晓率还需要提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力度还需要加大,“五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等。下一步,我们将在进一步固化标准化规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广、积极运用,同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做出新贡献。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重实效、抓常态”的思路,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常态长效进行。

二、信息公开有关数据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69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5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53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4

        4.信函申请数

18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5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1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4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187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本厅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进一步从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程序方式、办理时限等方面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事项办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务更加透明。认真落实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审签、同步,实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在3日内关联发布,做到规则透明、运行规范。

二是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公开工作。对照行政权力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将重点工作任务、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完成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项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重要情况回应,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务舆情监测回应机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从接收、登记、补正、办理、合法性审查、审核、作出决定、送达、存档等环节细化流程、规范要求。

三是进一步推进复制试点工作成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扎实抓好省厅实施方案、试点任务的落实,推广江苏司法行政特点试点成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五公开”规定要求,力求做到政务公开操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四是进一步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公开后,在省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充分运用省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五是进一步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化。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系统内共同协调机制。建立舆情收集制度,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做优做强“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做强“12348江苏法网”、微博微信,强化引导回应,加强审核管理,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七是进一步细化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社会管理事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决策事项等执行落地,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完善政府网站的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年内开展“政风热线”和开放日等活动。

        八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具有我厅政务公开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整合力量资源,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组建,在办公室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岗位,配备专职在编工作人员。强化考核评估,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互联网+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公众参与等方面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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