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1﹞70号)要求,现发布《江苏省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政务运行阳光透明,依申请公开办理高效便民,政府信息管理专业有序,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政策措施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公开透明、精准解读、服务群众”的定位,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站访谈、微信微博、司法行政官网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及时发布司法行政系统在推进法治建设、“法援惠民生”、“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建设、行政复议改革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全面阐释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使用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44场,其中厅领导带头发布、解读政策,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5场,在线访谈节目4场,录制电视电台《政风热线》直播节目2场。司法行政微博微信累计发布政务信息7404条,阅读总量超过3225万。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涉及发展规划、惠民惠企举措、政府集中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领域信息,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942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需求。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加强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指引》的贯彻执行,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按照“高效便民”原则,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全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8件,按时答复率达到100%。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人大网,及时更新江苏政府法制网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政策法规信息,梳理本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40篇。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府规章的统一规范公开工作,组织省各有关部门对省政府现行有效规章进行梳理、核对、勘误,统一公开格式,完成自1985年以来省政府现行有效规章汇编整理。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加快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和维护,在省司法厅网站平台首页增加“省政府规章库”专栏,并将我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标注有效性,在省厅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12348江苏公共法律服务网全方位展现信息公开和服务事项,全省3803家机构、38902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执业信息、诚信信息、奖惩信息等200万余条在平台集中展示,月均访问量6000余人次。

(五)优化监督保障机制,政务服务效能日益提升。制发《江苏省司法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内容审查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规程与职责分工;强化技术手段监测,组织开展2021年厅直系统网络安全专项行动,对网站平台实行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畅通网上建议、社会评议渠道,在门户网站开通“厅长信箱”“建议投诉”等栏目,听取公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厅长信箱”回复群众来信424件,处理监督投诉45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9.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1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9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3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14






14

(七)总计

47

1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3

5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决策和服务的透明度、便捷度方面取得新成效,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还需加强融合,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向纵深推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

2022年,我厅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精准高效地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将公文式语言转为百姓声音。督促开展图片式、表格式、视频式解读,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阅读习惯,通过“短、平、快”的形式传递政策内容,更加贴合公众需求。二是加强平台融合,切实提升服务公众水平。持续推进门户网站、平台与政务新媒体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加快推进“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以及政务服务质效。三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好前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试点总结工作,推广有益经验成果。督促指导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扩充和优化调整,更加高效服务群众。四是探索创新实践,努力形成特色亮点。继续在“互联网+服务”精准推送,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归纳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案例,积极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引入实际的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更加便捷、实用、有特色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