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3-00021 分        类 计划总结 依法治省,法律服务,刑法执行,队伍建设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3-02-22
标        题 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司办〔202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司法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3222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以进固稳,牢牢把握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这一目标定位,以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政治责任感,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使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聚力高效统筹法治,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1.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司法文书和卷宗评查”“双提双评专项行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纳入年度依法治市、县工作任务,带动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落地增效。(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2.筹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办公室工作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专项调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3.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运行,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察,加大法治领域重大案件和舆情事件调查、通报力度,切实解决基层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巩固省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成果,3月底前,每个设区市选取1-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现场述法。法治督察处

4.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推动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

5.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启动第三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打造法治保障共同体。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督察处)

6.加强法治建设先进典型选树,加大各地区各领域典型经验、成功做法的宣传推介,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    

    加强行政立法制规,优化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7.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纂,加强经济、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前瞻性、创制性立法,组织开展外商投资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19个省级立法项目审核修改。(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用好法治民意直通车等立法民意征集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人民和参与促进法治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

8.适时开展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清理,指导推动市、县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备案审查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法治调研处)组织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立法后评估,建立健全提醒督促和评估成果转化机制,强化对立法风险的防范化解。(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法治调研处)

9.做好司法行政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法进程。(立法一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省法律援助中心)

1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制定《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办法》,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领域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备案审查处、法治调研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备案审查处、律师工作处)

11.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备案监督等全链条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和机制,制定《江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推动13个设区市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交叉互审。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公共查询提供便利。(备案审查处)

    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助力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12.深化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一市一清单,不断优化基层执法权限。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出台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基层现场执法规范指引,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13.总结推广张家港、海门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成果,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有序扩大实施范围,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体化运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1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抽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以及执法舆情频发、矛盾集中的重点地区相关案卷进行评查,推动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倒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15.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认真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贯,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办案规程、报告抄告办法等制度。制定集体土地征收类、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审理指南,组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类案审理。(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

16.加大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强化重大案件督办、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运用,常态化开展行政败诉、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通报,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应诉处)

    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擦亮法润江苏品牌

17.切实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约谈机制,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推进广领域、多层次普法责任落实。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安全领域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18.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丰富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元素内容,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征集,创新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集群。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发布、重大案件庭审直播,组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19.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发布全省公民法治素养蓝皮书,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建设村(居)“两委”干部线上学法平台。(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万场讲法活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0.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提质行动,围绕控量提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深化法治小区”建设试点,拓展“援法议事”活动质效,探索建立市县法治观察员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深化法企同行活动,持续释放更多法治红利

21.深度对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研究推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法治调研处)加大市场主体法治保障力度,加快推动出台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立法一处、立法二处、备案审查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

22.推动市场监管等领域示范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工作,健全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优化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试点,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23.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指导、风险点提示、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4.加大助企纾困解难力度,深入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健全“万所联万会”机制,深化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等服务载体,围绕合同履行、风险防范、破产处置等方面,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围绕服务保障产业链、创新链,完善企业全周期法律产品研发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推广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公证管理处做优做强江苏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帮助涉外企业化解商事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5.加大企业合规经营治理力度。深入实施法治民企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配合检察机关等部门开展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遴选一批律师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6.推动健全企业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真正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六、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服务保障民生能力

27.创新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非诉服务中心、复议办案受理等平台,实行案件集中受理、服务集中供给,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进驻社会治理中心将县级平台打造成服务群众的主阵地,推动“全业务”进驻,实现“进一扇门、办一揽子服务”,提升群众服务体验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法治调研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复议立案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等)

28.办好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办公室、厅机关相关处室局)抓好新增建设5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400个乡镇街道推行远程公证服务两件省政府民生实事。省法律援助中心、公证管理处深化实施法律援助拓展提升工程,加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培育,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加大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省法律援助中心拓展婚姻家事领域公证,推出包含财产约定、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等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公证管理处

29.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制定出台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指导意见,鼓励支持中小型律所打造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生物医药等细分领域单项冠军”,加快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打造一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根据司法部部署安排,稳步实施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30.加快发展规模公证机构,规范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推进三项机制”落实。公证管理处

31.深化司法鉴定规模化建设,年内建成3家规模化司法鉴定机构。推进仲裁内部治理机制改革,鼓励仲裁机构在人民法院、商会协会等设立联络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3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修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办法等制度。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33.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行政审批处

七、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4.健全完善以政治安全为引领的“大安全”工作格局,统筹抓好系统内安全和社会面稳定,高标准做好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坚决守好安全稳定底线。(监狱和戒毒工作指导处,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35.围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部署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项行动,切实发挥好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36.强化诉与非诉的有效对接,优化升级“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推广网上办”“一次办”等服务模式功能,健全完善市、县两级非诉工作体系,推进非诉讼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联合法院大力推进民事案件调解前置”,健全结案建档、引导分流、办理工单等规范,协调推动诉源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12348协调指挥中心

37.深化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进一步强化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等工作衔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38.围绕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万名调解员进网格、进万家活动,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建立重大纠纷及时报告制度。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39.强化调解工作专业化建设,贯彻落实省行政调解办法,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推动相关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用好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行业性、专业性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深化老兵调解、金牌调解、家事调解等特色工作室建设。对党委政府交办参与的重大纠纷,建立专班式、代理式、分级式化解机制,依法处置化解,严防发生群体化外溢性纠纷事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应诉处)

八、严格规范刑事执行,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管理

40.深化监狱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进监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深化监狱安全标准化建设,统筹抓好监管安全、生产安全、扫黑除恶等工作,稳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扎实推进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规范执法综合改革,完善监狱全周期执法办案实质化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减假暂案件专项评查。持续抓实教育改造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刚性落实加强和改进教育改造工作措施,完善危险性评估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监狱管理局,监狱和戒毒工作指导处)
    
41.建立健全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后续照管,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深度对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探索参与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创新专业戒毒大队运行模式,推进戒毒矫治国家标准化试点,健全完善科学戒毒工作体系。深入研究戒毒所管理体制机制革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收治收戒专项行动。戒毒管理局,监狱和戒毒工作指导处、社区矫正管理局

42.深入开展社矫安帮工作争先提优年活动。深化社区矫正“133模式,全面施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推行县级社矫中心直管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等重点社矫对象,完善三期三项教育为主干的社区矫正教育体系。年内完成县级社矫中心标准化建设。(社区矫正管理局

43.全面推行安置帮教对象社会适应指数评估,落实社矫安帮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年内完成省级阳光帮扶基地全覆盖。社区矫正管理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工作赋能增效

44.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依托基层司法所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推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开展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深化司法所分类建设,年内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成率达95%以上。(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45.实施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法治)高质量建设,进一步完善智能化一体平台,整合优化行政审批、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业务系统功能,深化-融合保障模式。加快推动政法业务协同,推动各地以二级数据中心为载体建立数据交互通道,促进大数据反哺基层、赋能基层。深化智慧司法所平台建设运用。(12348协调指挥中心)

46.我为基层解难题工作机制。年内,省厅将探索试点建立司法所协理员队伍、加强基层装备配备保障、解决市县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主体资格等相关工作列入年度重点解难题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出为基层解难题年度项目清单,通过深化区域合作、条线协作带动实现全省整体基础提升、专业提升、服务提升。(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等)

47.持续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政府法治、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等领域改革。(法治调研处,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48.加强党的建设,修订《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专项教育。着眼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先锋岗”和“一支部一品牌”争创活动。(直属机关党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49.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组织顽瘴痼疾整治回头看”,健全常态化政治忠诚剖析机制。(人事警务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深化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成效,加强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强化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衔接。(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公证管理处等)

5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法治江苏微印记全媒体宣传活动,健全热点敏感舆情预防处置机制,坚决守牢网络安全阵地。宣传教育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5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严格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修订《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深入运用“5+X”政治体检指标体系。(人事警务处、直属机关党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52.完善监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方式,有序推进监所单位党委换届。加大与地方组织部门沟通,实质性参与一把手选配考察,强化对设区市司法局领导班子的协管。(人事警务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53.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人才选育管用一体化培养体系,深入实施司法行政“456”人才培养计划。推行年轻干部培养式交流和挂职安排、实职管理实战模式,有计划、成规模地安排干警到基层一线磨砺锻炼。组织实施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警务技术职级序列改革(人事警务处)组织开展全系统政治轮训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宣传教育处)推动开展全省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行政审批处)

54.强化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纠治四风”,不断强化八小时”内外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等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治巡察等党内监督贯通协作。编制政治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启动新一轮巡察工作。直属机关党委、人事警务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55.规范干警依法履职,推动建立执行重大安保、应急处突等专项任务特殊保障政策,健全干警身心健康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奋发有为。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离退休干部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十一、不断加强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执行力                                                                                                                                         

56.健全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按照一切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具体化”的要求,对年度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打造工作布置、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反馈整改、验收办结的全链条”闭环。根据省、市、县层级不同、区域差异,科学设立工作总目标和区域性目标。根据地区条线实际、资源配置情况等制定详细进度计划,实行分段分期控制,建立细化具体的质量管理点,加强事中任务推进质量的跟踪管理。(办公室,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57.健全完善督办会办机制。实行重点任务专班制,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厅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主办部门、会办单位,对涉及跨条线多部门的,实行领导牵头包干,健全联席会议、专题办公会等制度机制。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强化全过程跟踪督办,建立健全分类督办制度,对年度重点任务实行专项督办,对上级交办任务实行挂牌督办,建立过程提醒机制。(办公室)加强跨部门会商会办,发挥好依法治省、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等协调机构作用,推动跨部门之间议事协商、问题协调、项目协作。(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备案审查处、行政复议立案处等)  

58.健全完善工作交流机制。定期会议交流,省厅定期组织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以工作交流会的形式,展示各地引领性、特色性、创新性工作。(办公室)开展现场交流,对条线部门业务性会议,可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改革创新项目等,选择在基础比较好、具有样板性的地区召开现场会议。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加强信息报送,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要舆情、重大案件等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59.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建立大督工作格局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督查的原则,整合条线检查、综合考评、重点督办等考核方式建立健全每月监测、每季通报、半年反馈、年度考评机制。改进综合考评方式,研究制定新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方案,持续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压减指标总数,兼顾地区差异,突出考大事、考要事、考难事,务求更加科学、精简、合理、管用。对县(市、区)的考核,要统筹好省厅监测评价和市局综合考评,做到实绩考察同步、评判尺度统一。(办公室)创新专项督查模式,有计划组织专项督查,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做到督查全覆盖。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承诺督查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与基层双向评议制度。办公室、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60.健全完善奖罚激励机制。完善通报反馈制度,建立重点任务定期通报制度,对落实省委省政府等上级决策部署敷衍了事、推脱拖沓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情况。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以专项表扬、典型推介等形式反馈有关部门和地区。(办公室)完善督促提醒制度,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成果出现偏差的单位部门,及时预警提醒,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改革项目推进等任务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发送提醒函、督促函、整改函,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办公室,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完善奖励挂钩制度,将评比条件与年度综合考核、重点任务落实成效情况相挂钩,对抓落实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在晋升职级、评优评先、任职选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宣传教育处、人事警务处、办公室,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及时发掘各条线各领域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成果提炼、转化推广,把更多点上经验打造成面上特色。(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严明工作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对省委省政府、司法部以及省委政法委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与省厅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落实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