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

2022年,江苏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全省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靠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系统首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八个方面系列活动,对全系统干警开展政治轮训,在政务外网、“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双微平台设置“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谱写新篇章”专栏,做到全覆盖学习、全时空宣传、全方位实践。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指导实践、谋划推动工作,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苏的生动实践征文活动,组织厅领导带队赴13个设区市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调研,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的“双争目标”。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紧扣“率先突破”要求,起草并推动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起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公开主体、载体、形式、时间,督促提高年度报告公开实效。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省3个地区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4个项目获评示范项目。三是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牵头制定《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实施方案(2022-2024)》,推动出台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指导各地制定涉企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纾困解难促循环,推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面向小微企业加大常态化法律帮扶,组织1000余家律所对接1000余家重点企业,100余个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进驻,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帮助困境企业成功重整,助力市场主体重获新生、良性发展。

二、精准立法制规,建构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体系

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提高立法制规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公共领域治理等方面,推动修改出台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基层卫生条例等地方创新立法项目。实施主办制团队制一体化运作,创新打造“法治民意直通车”,征集各类立法意见建议。二是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组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对实施5年以上的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组织开展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内容和不合理罚款规定等三大专项清理。三是健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巩固深化规章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成效,推广和使用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提前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并与国务院规章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对接。四是构建“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链条制度。推动出台《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定《江苏省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办法》。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效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各县(市、区)明确基层综合执法归口主管部门。修订《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实施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二是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指导张家港市、海门市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落细落实协调监督职责,准确规范协调监督内容,积极创新协调监督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保障,初步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张家港市“创新探索新时代行政执法张家港样本”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是推进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会同省政务办、市场监管局统一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数据标准,编制全国首个全省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规范,依托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实现规范执法、全程留痕。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条线监管与联合监管衔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活动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

四、服务保障民生,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紧盯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推动出台《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巩固提升工程。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处置、服务评价、整改反馈、分析研判等五项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融合平台累计受理来自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各类服务事项128.27万件次。二是稳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深入实施品牌律师事务所培育行动计划,开展港澳台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全省律师人数突破4万人。制定公职律师发展计划,明确提出2022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逐年发展目标,设立省级公职律师统筹服务平台和公职律师库,统筹调配省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资源。三是提升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工作水平。有序推动大中型公证处建设,发布全国首个公证服务省级地方标准《公证服务规范》,推广“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推广“江苏远程视频公证”服务产品,解决疫情期间海外中资企业、中国公民的公证服务需求。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持续拓展仲裁业务领域,推动全省13家仲裁机构全部设立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平台,设立物业等民生类仲裁平台,苏州和无锡成立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出台《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鉴定机构设施完善、管理严格、服务规范、质量过硬目标。四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民法典宣传月”“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对省级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开展集中评议。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8个。五是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围绕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完善值班律师工作制度,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2022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万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五、维护安全稳定,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构建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市县乡三级建成运行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深化“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二是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推动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复评工作,着力打造高效复议、便民复议、阳光复议、质量复议品牌。制定出台行政复议办案规程和报告抄告、调解和解办法,全面规范受理、审理、决定和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三是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季度通报、报告制度,有效推进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质增效。联合省高院召开2022年度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完善复议诉讼衔接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六、聚焦强基赋能,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

强化数字化转型牵引,持续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一是深化“智慧法治”建设。积极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出台《“十四五”江苏司法行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关于落实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法治)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大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与应急指挥、公共法律服务等6大业务集群,整体实现数据一体采、一体管、一体治,以数字化转型牵引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司法所规范升级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资源配置”,推动司法所分类提优规范升级,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辐射引领、各具特色”的建设局面。推进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工作力量下沉等方式充实完善工作力量,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得到有效加强。三是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水平。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加强证件管理,实化年度考核,建立行业发展指导等四个工作委员会。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今年以来共代理诉讼案件8万余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近3.3万次,为全省近1万个村(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七、强化多元监督,建设透明廉洁高效政府机关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是大力加强内控管理。修订《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全省监狱、戒毒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江苏省司法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下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厅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双微平台等平台载体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等发布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开设专栏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分别被省人大、省政协评为先进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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