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明确八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
时间:2023-05-14  浏览次数:

泰州市持续深化“法治型”政府建设,强化“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利于人民”的核心导向,明确八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是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护航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动态调整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实行“一张清单”管许可。新增50个“一件事”改革事项。构建“1+6+N”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打造“一起查”“联合查”综合执法新模式。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探索建立全过程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机制。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

二是提升制度供给质量,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市快速路管理、市区公交场站建设管理等地方立法。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

五是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控政府合同法律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六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化解。

七是强化多元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

八是完善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巩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成果。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