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持续释放法治红利精准赋能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5-26  浏览次数: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坚持把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作为履职重点,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基石,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法治保障力度,为推进江宁“十个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

一是强化基层治理,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大调解格局。加强统筹协调,起草《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制定印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充实区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依托区大调解中心成立大调解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完善区、街、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今年1-4月,全区共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12572件。选取淳化新兴、横岭,东山外港等三个社区试点建立“宁无忧”调解工作站,系统总结工作经验,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室在全区所有村(社区)推广。启动全区“枫桥式”街道、“枫桥式”村(社区)评选和“十佳金牌调解员”评选,加强新业态和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打造一系列特色调解品牌。

二是突出助企惠民,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法治民企建设,加强企业合规经营治理,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在全区11家企业成立公司律师事务部。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推进“万所联万会”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江宁区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在德国、泰国设立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优势,探索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诚信企业档案制度,在作出复议决定或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后,对企业履行复议决定及相关协议的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形成被复议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向区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应诉全流程督导新机制,对全区一季度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涉企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推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涉企行政诉讼案件的常态长效监督指导。依托远程公证智能定制商办服务系统办理公证636件,年底前实现全区远程公证系统全覆盖。

三是聚焦法治保障,建立企业合法权益救助机制。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出台《江宁区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汇编印发针对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行政执法指导规范。畅通政企双向监督渠道,选择15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严格落实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三张清单,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迫切诉求和现实难题,在江苏省零工市场、江宁区民营经济协会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立企业法律援助“专属通道”。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江宁分中心和商业秘密联系点运行管理,在江宁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做好接待咨询、接收投诉、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等工作。

四是营造法治氛围,提升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发布2022年度“十大法治典型案例”,涉及养老诈骗、污染环境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论、弘扬法治精神的独特作用。组织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举办“江宁开发区企业家见面会”“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润江宁•2023春风行动”“民法典宣传进企业园区”等系列活动,精心打造“益起普法•民企公开课”,开设七大主题20节法治课,增强民企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健全企业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涉企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法治观察员制度,在全区遴选出32名法治观察员,收集反馈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问题12个,提出意见建议16条,研究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