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社区矫正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图)
时间:2023-05-30  浏览次数:


529日,灌南县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社区矫正法贯彻执行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自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以来,灌南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从完善机制、强化宣传、合力推进、狠抓队伍等方面着手,创新方式,务实举措,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健全机制,协作配合。调整完善县、镇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安排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及时会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出境边控、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收监、执行地变更等阶段衔接配合,最大限度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强化创新创优工作理念,筹建灌河流域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基地,作为2023年全县社区矫正创新创优项目。根据损害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联合公检法等部门,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报到接收、在矫教育等管理,实现全流程的生态损害修复,不断提升全县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水平。二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编印《社区矫正法读本》向相关单位宣传发放,制作《法二郎说社区矫正法》动漫宣传片,将社区矫正法原文、法律解读及其典型案例编入《青少年法律法规选编》,供全县“两长两员”学习并作为其法治讲座的辅导用书。在“法润灌南”微信公众号、“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信息,扩大宣传氛围,营造执法氛围。邀请省厅市局专家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培训,提高全县社区矫正管理的标准化、执法的规范化。三是广泛动员,形成合力。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将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五老成员等社会群体纳入社区矫正小组,共同参与适用前调查评估、平时走访等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区矫正工作合力。联合人社部门对在矫和解矫后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联系协调民政、市场等部门帮助他们办理低保、营业证照等,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完善机构,夯实保障。进一步壮大队伍,在基层司法所实现公务员和社工“2+2”人员配置基础上,2023年新招录5名基层司法所公务员,计划新招8名合同制社工,充实到全县社区矫正队伍中去。建设“灌南县矫正中心”,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深度融合,提升管理教育效能,完善设施设备,深化智慧应用。建成后,该智慧矫正中心将实现与11个基层司法所的联网联通,建成一体联动指挥体系,实现全县社区矫正一站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实现矫正对象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全县社区矫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