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3﹞57号)要求,现发布《江苏省司法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苏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公开、服务群众、守正创新”的工作理念,切实抓好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政务运行阳光透明,强化政务公开能力建设,以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监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准确传递新政内涵。按照“公开透明、精准解读、积极回应”的原则,通过司法行政官网、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等载体,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政务信息,及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全年司法行政新媒体累计发布4119条信息,阅读总量超3746万。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看作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加强互动沟通、按需回应答复,2023年共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65件,按时答复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高标准完成专项清理修订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成省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对31件省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完成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修订,对列入修订计划的45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反馈意见。指导市县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省市县两级清理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2941件,保留8254件,废止4009件,修订678件。
(四)做优公开平台建设,提供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围绕群众急需急盼,不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对江苏法网服务产品进行优化升级,完善更新律师服务一站通、律师年检查询、法律服务信息查询等功能模块。2023年,江苏法律服务网访问量达528.6万人次,注册用户达51.9万余人,网站自助法律咨询数量达11625人次,留言咨询答复数达9875人次。
(五)重视监督保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着力规范省厅网站建设管理,出台《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的通知》,及时纠正完善网站各栏目存在问题和缺失内容,加强重点栏目以及政务服务平台内容更新发布,注重发挥平台的便民利企功能。畅通网上监督、社会评议渠道,专人负责听取公众意见,答复厅长信箱共341件,处理监督投诉572件。
二、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43 | 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1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行政处罚 | 3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5.1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2 | 2 | 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36 | 2 | 38 | ||||||
(七)总计 | 63 | 2 | 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1(驳回)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服务、促落实、促监督方面取得新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政务公开的需要,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形式、方便程度、服务模式上面仍需不断努力。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策划,推动政务公开更加“近民”。广泛运用图文、音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打造新媒体品牌专栏,策划制作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微视频专辑,为群众生动宣讲政策、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二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办理,推动政务公开更加“惠民”。进一步整合实体、网络、热线平台服务资源,优化协调对接机制,建立受理、办理、反馈、评价等服务闭环,强化对服务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服务功能入驻平台,提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畅通长三角“一网通办”渠道,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民”。推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业务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协同。持续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在跨省办理中的有效应用,尽快解决异地办事难、流转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等问题,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省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省司法厅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共计53件。我厅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开设专栏,多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被省政协评为年度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