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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达人”刁敏巨
    发布日期:2015-10-13

       刁敏巨,男,1976年10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法律专业,2006年4月起任邗江区司法局槐泗司法所所长。

      刁敏巨同志在任职期间积累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强、勇于创新,尤其善于做群众工作,不管在什么位置,他都能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干好工作,为槐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默默无闻地做着贡献。由于工作实绩突出,他连续多次被党委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更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人民调解工作防激化先进个人,2007、2013年被评为邗江区优秀公务员。

      他十分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平时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带头遵法守法,自觉维法普法。他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维法、遵法、护法、用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全镇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五五”、“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九年来共组织举办各类普法咨询、学法会议50余场次,近2000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在法律框架内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使槐泗司法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了领导、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农村基层的矛盾繁杂琐碎,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各类大小矛盾,有时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在担任司法所长期间,他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2009年2月8日上午,槐泗镇杭庄村村民吉正如(男,64岁)应瓦工杭春宏的聘用,前往扬州市邗江机械工具厂维修厂房,吉正如因本人不慎从屋上摔下,在送往市人医抢救无效后死亡。死者家属为了达到补偿目的,叫去大批社会混混,强行将死尸从医院拖至出事厂内,槐泗派出所派警员阻拦未果。刁敏巨了解情况后,主动参与,不因现场有大批社会混混而恐惧,始终以一颗正义之心连夜与双方进行沟通。经过二十几小时的连续工作,双方于9日上午12时左右签订协议,有效地防止了该矛盾的激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至于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更是数不胜数。但每一次调解,都等于给矛盾双方上一次法制教育课。

      由于长年累月的超负荷工作,刁敏巨同志的健康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近期查出患上了直肠癌,正在医院接受的治疗。既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放不下手中的工作,关心着群众的涉法困难。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的所长,刁敏巨同志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同时也发挥了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受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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