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学文:让法治伴您同行
    发布日期:2015-10-26

    陆学文,中共党员,现任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政法委员。近年来,他先后获得镇江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杰出领导”;“法治镇江建设先进个人”;镇江市“社会管理综治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因工作绩效突出,被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在他的带领下,扬中经济开发区法治、综治及信访等工作多次被评为镇江市和扬中市“先进集体”,公众安全感及法治建设满意度持续保持在全市前列。

      法治工作来源于生活、发展于生活、服务于生活,他将扬中经济开发区的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紧密联系,为“六五”普法工作作出杰出贡献。

      一、主动融入,彰显法治工作的魅力

      从一名公安民警、派出所所长到镇区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让他对法治建设有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和把握。他兢兢业业,坚持做到“三心”。一是让领导放心,当好领导法治参谋。无论是重点工程推进、疑难复杂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他均通过调查研究、分析研判,把基层群众意愿、推动工作的举措、法治建设的要求适时发表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为此,扬中经济开发区连续十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一起赴省集访、进京非访及重大群体性事件,无一例民转刑案件。二是对同事贴心,关注身边同事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及时提供建议和帮助,在他的帮助和带领下,开发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连续多年被命名为“镇江市十佳示范镇、街”,其中对残疾人耿昌连的矫正工作被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及江苏电视台录制为专题片予以宣传。三是与群众相处舒心,在处理好分管业务与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关系上,做到多深入基层、多向基层学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让大家相处舒心的前提下,为基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帮助。2014年,开发区德云村两位村民多次通过信访途径,要求村委会帮助他们修筑门前道路,矛盾较为激烈。多次调解、协商未果后,该村负责人找到了陆学文,他在仔细了解并掌握事情始末后,建议按照村民自治规程来处理,既避免了村干部决策的尴尬,又令村委会的工作公开化、程序化,最终路未修,信访村民却心服口服。

      二、播种浇灌,让法治文化在多领域生根发芽

      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他发现,普法工作必须与法治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贴近群众的生产、生活,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法治宣传实效。

      对学校,他提出“小手拉大手、全民从法走”构思,推动形成由校园向学生家庭辐射的普法宣传模式,相关经验被中国《法制日报》刊登,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此外,他率先提出基地式法治教育模式,将环保法治理念与校园教育相融合,建成了兴隆中心小学“环保法治教育基地”。国家环保部领导对此基地高度赞赏,称“环保法治从娃娃抓起,是我们正在研究的课题,没想到这里已经成功实践”。

      对村(社区),他始终将普法工作贯穿于群众生产、生活,不仅是依托惠民服务站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及援助,更要让群众业余之暇也能享受法治文化熏陶。在他的带领下,开发区依托三跃港自然风光带先后打造了“法治文化生活休闲区”及“法治景观园”。两者前后衔接,以别具一格的展牌、灯箱及独特新颖的雕塑作品展示了法治建设部分要义,让法治文化成为周边居民业余休闲的重要部分,同时吸引了过路群众纷纷驻足。2014年,“法治文化生活休闲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对辖区企业,他致力于规模企业必须建立法律工作站(室),既要让职工能及时获得法律服务,又要为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发挥好作用。在送法进企过程中,他发现企业发展与地方发展有着共同的法治需求及目标,而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人才团队,更是推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资源和力量。因此,他积极协调企业与地方加强共建,并在辖区荣德新能源公司试点建设了“商道—法治经济文化体验馆”。此馆占地面积约1000㎡,布展面积超过4000㎡,如此规模的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在全省罕见。为了让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更有效融合,他协调法治、司法行政、综治、安监、环保、卫生、人社、工会、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及单位共同参与馆场设计与布展,既促进形成企业与地方发展的良性互动及合作共赢,又彰显了职能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该馆面向全社会开放,为辖区广大劳动者、学生等社会各界提供了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平台,受到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镇江市委书记夏锦文在视察了该馆后欣然题字“依法兴商、以德荣企”;江苏省法治办副主任沈国新也对此馆给予高度评价并留言“法治、文化是企业的核心软实力,村企共建、和谐共赢”。

      三、创新引领,培育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多年的群众工作,他发现,部分群众往往因追求利益而忽视法律约束,法治意识较为缺失。深入剖析后他认为,这部分群众并非刻意触碰、违反法律,而是缺乏对法律的信仰、缺乏遵章守制的责任意识。为此,他将培育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作为课题进行仔细研究,探索出了以创新载体为突破口,以法治文化为引领,让广大群众逐步树立起法治信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他组织辖区部分退休教师及文艺爱好者,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基地”。以身边人、身边事为素材进行书法、戏曲、相声、小品等创作,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朗朗上口的三句半、诙谐幽默的相声及小品让群众喜闻乐见,巧妙的编排及台词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群众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通过经常性组织作品参与巡演,不仅让普法工作沾上“文艺范”,更让法治宣传“接地气、贴民心”。该基地创作的作品曾多次在市级以上公演中汇报展示,代表作小锡剧“秋果飘香”还摘得省“五星工程奖”表演艺术类金奖。

      为真正实现普法工作的“全覆盖”和“无死角”,他牵头创刊《政法流动黑板报》。转变“一项工作、一期宣传”的传统做法,以期刊的形式按月向辖区所有居民免费发放。《黑板报》紧扣社会形势,从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出发,给出合理化建议和提醒;以群众身边的案件和矛盾纠纷为例证,既介绍化解矛盾、案件处理的工作成果,又对应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在处理矛盾、熟悉案件的同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有效实现“剖析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自创刊以来,共计印发10期100000余份,相关宣传内容也成为群众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

      在改进宣传方式的同时,他注重推动村民自治工作。一是在全市创新打造了村级群众工作室,科学地建立起群众工作骨干网络,引导群众以理性、温和的方式表达诉求,充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力量来破解基层维稳难题,取得较好自治效果,此举也被镇江市命名为“基层党建十大创新品牌”。二是大力推广以“党群议事会”为代表的集体议事制度,让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决策,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民主决策实现村民的自我服务及管理。三是创新开展新一轮“红袖标工程”建设,打造出一支集政策法规“宣传员”、问题苗头“观察员”、治安防范“巡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平安稳定“信息员”等为一体的群众队伍,以网格化模式运作,目前已发展群众骨干2400余名,覆盖全区所有村民小组,服务、联系到每家每户。有效夯实了法治宣传与法治建设的根基。此项“工程”在全市范围被推广,相关媒体多次予以推介和报道。结合自身的工作和实践,他撰写的《关于提高村民自治实践水平的思考》一文被扬中市委作为参考材料印发全市。

      他就是一位善于观察法治、思考法治、顺应法治、享受法治的耕耘者,他让法治伴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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