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祖源:掬一捧法律情,握一份群众心
    发布日期:2015-10-29

      职位不在高而在民心;服务不在多而在真心。人民公仆,做的是事,讲的是理,给的是情。你不是天平,代表的确是公正。

      胡祖源,中共党员,现任句容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已从事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工作28年。

      多年来,胡祖源同志紧紧围绕中心,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大力普法,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他多次被评为镇江市、句容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2014年8月被授予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他一直从事法治宣传工作,从“一五”普法到正在开展的“六五”普法,凭着对法律工作的满腔热忱、执着追求,二十八年如一日,任劳任怨,在普法一线,埋头苦干,无怨无悔,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热爱的普法工作,先后在全市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多项活动在全市、全省为首创,从未因个人的事影响过工作。一天晚上,他驾驶的汽车从乡镇回市区的路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轿车接近报废,他仍坚持第二天照常上班。他在单位,常年都是早到晚走,从没因自己家里和个人的事情而耽误影响过工作。2012—2014年三年连续被评为优秀等级,再次荣获三等功,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二、勤于协调、善于组织。工作中,他能够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开展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成功地组织主办大型法治报告会、法治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考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9场次,义务承担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法律知识讲课13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50万人,撰写各类法治宣传文件300余篇,集中有70余篇被省市普法刊物、晚报、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编印下发普法系列学习资料16余万份;主编普法简报89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三万余人(次)。

      三、情系群众、务实为民。他提议成立了全市第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首家社区法律服务站,定期深入社区为居民群众举办义务法治讲座,提供免费普法咨询宣传活动。他积极参加治安巡逻防范工作,加强对公共场所、小区、案件多发地段的巡逻频率、密度,受到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在工作之余,他常常担任人民调解员,经常深入到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调解工作。2014年,我市赤山湖发生一起群众医闹事件,在了解情况后他立即赶往现场及时就地调解,秉承公平正义,调解双方矛盾,最后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在每一次的调解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即使有群众不理解强烈抨击时,他仍耐心的给予讲解,“以法育人、以德服人、以情动人”是他调解的准则。

      四、开拓创新、智慧普法。他能结合句容实际,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市首家创造性地开展了多项法治宣传活动。如:在全市首家开展了“送法进部队、入监所”活动,在全省首家建立了农村150座法治文化汽车候车亭,组织了十余场针对农民工的大型法治专题讲座,受到上级的高度赞扬。率先提出建立句容普法网站、普法QQ群、句容普法微信等新媒体普法空间,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地区媒体、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开展智慧普法,不断开辟农村普法新阵地,引导群众理性表达,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团结同志,廉洁自律。他按照党员干部要求,普法为民,廉洁自律,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始终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注意组织协调,发挥整体合力。在工作中,讲党性、讲原则、讲敬业、讲效率;在生活上,讲理解、讲尊重、讲团结、讲清廉。

      他说:我正在做自己最喜欢、最有激情、最让自己有价值的事业。漫漫人生,有嘈杂,有宁静,有繁华,也有素雅。叠加的年轮,他执一份法律公平的从容,在平凡的岗位上,素心如简,给句容的法治建设渲染出别样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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