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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凤干预司法的启示
    发布日期:2015-08-14

    红楼梦堪称一部古代中国的百科全书,书中不但记录了当时社会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的风俗民情和士农工商、僧道医巫的生活百态,而且很多情节涉及当时国家的司法状况。其中,尤其让我感到兴味盎然的,是作家活灵活现描述的荣国府大管家王熙凤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故事情景。

      在红楼梦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秦鲸卿得趣馒头庵”中,铁槛寺老尼知道作为高官显宦亲属的王熙凤既神通广大又争强好胜,便请她出面摆平自己朋友张大财主家的一起涉及一女二嫁的民事官司。张大财主有一位千金名叫金哥,已经许配长安守备公子,但又被长安府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看上。也许李衙内更加有钱有势,张大财主便要撕毁与守备公子的婚约。然而,守备公子对此并不买账,一纸诉状将其告上公堂。自知理亏的张大财主于是便托铁槛寺的老尼向王熙凤求情,请王熙凤出面找办案官员打声招呼,以便获得关照、违法退掉婚约。

      在王熙凤的斡旋、干预下,张大财主如愿以偿。正像曹雪芹所写那样,案件承办官员云光“久见贾府之情,这点小事,岂有不允之理”。然而,这起人情案、关系案的处理结果虽然实现了请托人的目的,却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践踏了当时人们认为的公正,并由此造成了悲剧后果。据红楼梦第十六回记述,“那凤姐儿已是得了云光的回信,俱已妥协。老尼达知张家,果然那守备忍气吞声的受了前聘之物。谁知那张家父母如此爱势贪财,却养了一个知义多情的女儿,闻得父母退了前夫,她便一条麻绳悄悄的自缢了。那守备之子闻得金哥自缢,他也是个极多情的,遂也投河而死,不负妻义。张李两家没趣,真是人财两空。这里凤姐却坐享了三千两,王夫人等连一点消息也不知道。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也不消多记。”

      在中国古代社会,司法与行政合二为一,各级行政官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便是审理各类民刑事案件,而且是一人独断,无需陪审员与合议庭。这种落后的司法体制为权贵干预司法案件大开方便之门,由此造成的冤假错案不计其数。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目前我国的司法制度与过去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法官依法获得了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预的独立公正办案权力。然而,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司法机制的漏洞,一些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景仍然时有发生,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其中规定对领导干部及其子女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项规定为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者又立屏障、再敲警钟,希望各级官员及其子女能够知所敬畏、望而却步,不要像王熙凤那样飞扬跋扈、包揽诉讼,最终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结局。(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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