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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司法局“德法同行”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5-08-0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部署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结合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半年工作暨“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德法同行为主线,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在全市集中开展“家在苏州·德法同行”活动,积极探索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深入实施“德法同行”十项举措,大力推进“一县(市、区)一品牌”创建,努力增强全社会法律信仰和道德观念,为推进法治苏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      时间安排

    “家在苏州·德法同行”活动从7月上旬开始,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7月上旬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为调研策划阶段,7月下旬至12月中旬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底为总结提高阶段。

    三、      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大力挖掘和宣传苏州本地先贤名人的法治思想和法治言行,深入整合苏州滑稽戏、评弹、戏曲等特色文化资源,努力将法治、道德元素汇入地方戏、微电影、民间艺术、书画等特色文化形态,积极推进“一县(市、区)一品牌”要求,着力打造一批蕴含现代法治精神和道德教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开展法治影视展播、文艺巡演等法治文化活动,使法治元素更贴近、融入群众生活。

    具体活动:(1)开展法治文艺巡演。与市文广新局、市滑稽剧团联合开展“让法律走进市民生活”主题法治文艺创作,7-8月,在全市各镇、村(社区)、学校、广场、市民中心等组织开展20场次法治文艺巡演。法治文艺巡演节目均为苏州本地滑稽戏、戏曲、说唱等形式的原创节目,贴近生活、雅俗共赏,由资深滑稽剧团专业演员表演。通过文艺的形式,进一步培育广大市民的法治观念和道德素质。

    (2)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年内,苏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家在苏州·德法同行”第二届全国法治微电影大赛,集中创作、评选一批蕴含现代法治精神和传统道德文化的优秀作品,通过微博、微信、APP等新兴传播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3)积极推进“一县(市、区)一品牌”。结合县(市、区)司法局特点和工作实际,确定“德法同行”内容,重点实施“一县(市、区)一品牌”战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

    (二)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苏州实际,依托各类载体,组织开设法治和道德讲堂;开展法治书画、法治对联、法治灯谜等创作评选;借助各类宣传平台,如法治文化阵地各类宣传栏,户外LED大屏、地铁公交车载移动显示屏、广告灯箱等载体,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传统媒体,普法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德法并举”的模范和典型,播映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法治格言、法治书画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道德素养。

    具体活动:(1)加强宪法系列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近期组织专业力量专门创作宪法宣传系列作品,将公序良俗宣传融入其中,用于全市街巷、社区、学校、企业的统一宣传布展。

    2开设法治与道德讲坛。各市、区司法局结合实际,邀请普法讲师团或法律工作者举办法治和道德讲座、德法故事会,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和当前社会存在的诚信缺失、破坏环境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3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常读书、明德法”阅读活动。积极动员各地以传统文化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传统方式阅读与新媒介阅读相结合,广泛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阅读活动,以阅读强化德法教育、以阅读促进载体建设、以阅读融合社会资源。全市建立“入矫教育阅读一小时”、“集中教育课堂荐好书”、“思想汇报聊读书”、“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季度谈心得”等20余项阅读制度;设立社区矫正中心读书室、司法所读书角、社区书屋、社区图书馆等阅读点;设立读书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律小常识、道德小故事等微信、短信;成立读书互助小组,组织“经典图书漂流”、“读书明理,重塑自我”读书征文活动,与妇联等联合开展读书分享活动;推荐《法律的故事》、《弟子规》等阅读书目,指定《社会传真》、《金牌老娘舅》等苏州法治节目,免费发放《法律援助百问百答》等书册。

    (4)深入开展强化道德感化调解矛盾纠纷活动。加强人民调解文化建设,搜集整理“依法调解、以德协商”调解技巧和案例,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调解员在排查纠纷隐患时,加强相关法律和美德的宣传教育;在调解案件过程中,注重法律和道德相结合,做到以法服人和以理服人,注重运用道德力量钝化矛盾、化解矛盾,教育感化双方当事人。加强调解员培训,除强化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内容外,增加传统文化、传统美德、风俗民情、乡规民约等培训内容。加强《金牌老娘舅》电视调解栏目建设,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债权债务等纠纷案例的选编中,注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以及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与弘扬,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化相结合,努力将其打造为“德法同行”的宣传阵地。

    (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大力实施德法同行进校园活动,将法治观念和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法治启蒙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等活动,努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切实提升精神文明创建的法治效果。

    具体活动:(1)编印发放苏州市中小学法治绘本。按照“强调理念突破、注重法治实践、关注学生成长、重视信仰培育”的原则,与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苏州大学等部门联系编印苏州市中小学法治绘本,并于暑假前夕出版,在新学期供苏州大市范围内中小学使用,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

    (2)开展道德大讲堂等课程。各市、区司法局组织未成年人法律讲师团、法制副校长走进中小学校,开设道德大讲堂等课程,开展法治和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教育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

    (3)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小区业委会章程的制定和完善;在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中,鼓励各地针对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文明家庭、诚信企业等开发服务产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社会崇尚道德、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4)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与市文明办积极沟通协调,确定在苏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中增加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考评,切实提升精神文明创建的法治效果。

    (四)深入推进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相结合。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市律师服务志愿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工等,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志愿服务,努力为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关爱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公益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认真组织全市律师全面依法治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证员”活动,评选行业优秀法治人物和道德模范,培育积极向上的行业文化和职业精神。

    具体活动:(1)积极鼓励当地道德楷模加入到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利用自身影响力和号召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和实效发挥。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法律援助时,注重对当事人的道德观察,不仅从法律角度还要从道德角度对当事人予以纠偏。

    (2)深入推进律师以案释法工作。在全市律师行业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制度的完善,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促进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进一步提升。深化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以案释法,通过认真办理案件,向当事人宣传法治精神;积极开展志愿律师以案释法专项活动,发挥市律师志愿团平台作用,通过巡回宣讲、集中授课、模拟法庭、疑难问题“会诊”等形式,组织志愿律师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服务;发挥广电律师团、商报律师团作用,进一步通过媒体各档栏目,开展案件点评、法治道德宣传、法律援助等,借助“e同说法”APP、“苏州普法”微信等新媒体资源,定期推送律师说法案例。

    (3)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进社区公益活动。联合市纪委、“寒山闻钟”论坛,征集网友开展走进司法鉴定机构活动,宣传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状况及惠民措施,征求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全市各鉴定机构梳理群众咨询需求,并结合机构自身特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司法鉴定进社区”公益服务活动。

    (4)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苏州军分区的沟通和协调,加快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属地原则,在团及其以上单位全面建成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充分利用“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和“12348”热线电话,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为军人军属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完善“线上加线下、定时加及时”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四、      工作要求

    开展“家在苏州·德法同行”是当前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融合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把“德法同行”活动放在“四个全面”和“建设新江苏”的大局中去谋划和考量,加强策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苏州市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朱正局长任组长,阎鸿泰副局长任副组长,信息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市、区司法局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合力,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明确各项任务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项任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德法同行”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各市、区司法局要树立融合理念,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活动方式。要坚持便民惠民,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基本工作目标,不断扩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德法同行活动带来的实惠。要凸显地域特色,把“德法同行”活动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结合地域特点,打造“一县(市、区)一品牌”;根据工作实际,推出“一条线一活动”,形成品牌效应;把“德法”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设立宣传栏、画廊等,使人们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德法教育;把“德法”与当地传统文化等融合展示,使群众在历史文脉中感悟现代德治和法治精神;把“德法”与地方特色传统艺术融合,开展文艺创作、文艺汇演,在寓教于乐中学法明德;把“德法”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旅游文化、廉政文化等贯通,丰富拓展“德法同行”活动形式与内涵。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德法同行”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项年度重点工作,要将活动的开展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活动开展,要更加积极地构建司法行政系统化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在提升各项工作质效上下功夫。活动期间,市局相关责任处室要结合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条线参与活动情况的指导,采取综合督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各市、区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活动情况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活动情况和数据。

    (四)选树典型,扩大宣传。各市、区司法局要注重做好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的发掘和总结推广工作,不断推出各地“德法同行”新亮点、新成果,打造“德法同行”特色品牌。针对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总结分析,对活动中存在问题要研究改进,切实提高实效,形成德法共融发展的常态化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兴传播平台,开展有深度、有分量、整体化的宣传报道,形成声势,营造氛围,努力扩大“德法同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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