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时受伤怎么办?
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

最近,最近“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接到劳动者投诉:“我退休后被公司返聘做保洁的,在上班中受伤了,要求认定工伤,单位说我退休了不愿意为我申报工伤,我该怎么办?”法援小助助提醒:退休后再工作受伤的,不能认定工伤!

【法律风险提示】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与企业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而非劳动关系;

2、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无须为受雇人提供社会保险、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休假制度等基于劳动关系才产生的待遇;

3、退休员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案例回放】

王女士,66周岁,住南京栖霞区某村,在某商场做保洁工作,王女士在上班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滑倒,导致手腕部骨折受伤。王女士认为是在上班中受到的伤害,要求其认定工伤。用人单位仅支付医疗费就再也不管了。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以提供劳务受伤责任纠纷予以受理。

【小助助支招】

退休后再工作的,应当知晓法律关于“退休人员返聘”的相关规定,才能实现依法维权。

1、退休员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2、退休员工受伤后,可以获得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退休人员在工作受伤后,要保留好受伤、治疗等相关的各类证据,以便维权之用;

4、提醒退休后又工作的,工作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退休返聘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聘用期、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一旦出现争议按约定履行;

5、若有疑问,请拨打司法行政服务热线“12348”进行咨询与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