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关于“生育津贴”,你知道多少?
时间:2018-06-27  浏览次数:

最近,12348热线经常接到有询问生育津贴是什么?及“生育津贴”是不是就是产假工资?也有投诉用人单位扣着“生育津贴”不发,怎么办等等问题的电话。法援小助助特别提醒:“生育津贴”是每个符合育龄女职工都应当了解的,女职工在生宝宝期间不仅有产假,还有生育津贴。不然,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哦!

【法律风险提示】

1、生育保险是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之一,“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旨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与医疗保障;

2、享受“生育津贴”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且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否则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3、育龄妇女劳动者的当次怀孕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否则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4、特别注意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断保并持续缴费。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否则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案件回放】

安徽农村进城务工的张女士是某酒店客房服务员工,因勤学好问,自2009年起担任客房主管职务,月工资4000元。2017年10月15日,张女士生育一女,并休产假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酒店仅为张女士缴纳了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未为张女士缴纳生育保险。张女士休产假期间,酒店也未向张女士支付生育津贴。为此,张女士起诉至仲裁,要求酒店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仲裁委员会审理后,按照张女士月工资标准,裁决酒店支付其相应的生育津贴。

【小助助支招】

1、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标准: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应以生育津贴标准支付至本人;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应以本人工资标准支付至本人。

3、生育津贴领取: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该生育津贴由保险中心核准后打到单位的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4、单位无故扣发生育津贴的,劳动者可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投诉进行维权;

5、如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司法行政服务热线12348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