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负责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及信访工作;

  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察督办等工作;

  负责全局性情况的调研、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重要讲话、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审查工作

  组织指导全省戒毒工作理论、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协助省厅监督、管理省属所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

  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人民警察)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

  指导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从优待警工作;

  管理、指导全系统民警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表彰奖励和立功创模工作;

  负责全系统职工管理教育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指导省属所工会、共青团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纪委监察室

  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负责和管理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组织实施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

  指导全系统审计工作。

  四、戒毒管理办公室(生活卫生办公室)

  管理、指导全系统戒毒人员的收治、调遣、解除等工作;

  负责全系统场所安全防范、戒毒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检查落实工作;

  负责全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重大所情的调查处置和场所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检查、指导全系统场所警戒设施和所政装备的管理、使用;

  制定全系统生活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和生活经费使用标准并监督执行;

  指导、督查全系统医疗卫生、戒毒生理治疗、戒毒康复、艾滋病和精神病防治工作;

  指导、协调全系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五、教育矫治办公室

  督查和指导全系统戒毒人员禁毒戒毒教育、法制道德教育、纪律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督查和指导全系统戒毒人员体能康复、行为训练、心理矫治等工作;

  督查和指导全系统戒毒人员社会帮教、法律援助、特困救助等工作;

  督查和指导全系统戒毒文化建设;

  负责省戒毒学会日常工作以及《江苏矫治》等内部刊物编辑工作。

  六、计划财务办公室(信息装备办公室)

  负责编制省属所场所建设规划、年度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监督省属所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负责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审核汇总省属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和企业财务预算、决算;

  制定全系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管理省属所政府采购工作;

  制定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及装备工作规划并进行业务指导。

  七、习艺生产办公室

  负责指导、督查全系统场所劳动生产、习艺现场管理;

  监督管理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督查全系统企业生产经营和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