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25日,司法部戒毒局副局长李一黎带领由部局规划科技处、司法部信息中心以及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戒毒局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智慧戒毒所”审核验收组一行8人,赴太湖所、女所审核验收“智慧戒毒所”创建工作。厅党委委员、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如军,局党委委员、政委唐恒国,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正清陪同审核验收。
审核验收组细致检查了太湖所、女所“智慧戒毒”制度规划、基础设施设备、司法加密网、智慧安防平台、物联感知平台建设,以及实践操作应用等情况,了解了内观治疗、VR戒治、经颅磁刺激等戒治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情况,听取了“智慧戒毒”建设情况汇报,观看了“智慧戒毒”建设宣传片和场所智能化建设现场演示,认定太湖所、女所达到“智慧戒毒所”建设标准,高分通过“智慧戒毒所”示范单位验收。
李一黎强调,“智慧戒毒所”建设是司法部戒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新时代戒毒工作科学发展、发挥职能,为世界戒毒难题提供“中国方案”采取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为推进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落地落实,实现戒毒场所各项工作智慧管理和高效运行,探索研究真正管用、实用、好用的戒毒新技术新方法提供数据经验、基础环境而采取的一项有效手段。李一黎指出,江苏戒毒系统“智慧戒毒”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太湖所、女所两个所不仅建成了智慧戒毒示范所,而且为司法部戒毒局起草全国标准贡献了江苏智慧,要求我省继续深入推进“智慧戒毒”建设,今年内其它各个所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成智慧戒毒合格所,从而有效助推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省智慧戒毒整体领先、率先发展为全国戒毒系统提供江苏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