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3-10-19  浏览次数:

1016日,连云港市政府批复同意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尚属首家。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体设计,编制落实总体规划,融入政府公共服务总体布局;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健全衔接配合机制,推动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任务分工,落实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根据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等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市司法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商榷议题,合力推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合力同向高质量推进连云港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前做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