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

宿迁市不断探索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新路径,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大力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通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67个乡(镇)和28个街道已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19月份,全市一审行政败诉率3.81%,为近年来最低,其中乡镇(街道)败诉主体由去年同期的24个下降至9个,同比下降62.5%

一是配强力量,审查工作全覆盖。成立以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分管负责人,确定司法所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组织机构,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稳步实施。配齐建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立以党政办主任、司法所负责人、公职律师等人员为主要力量,以法律顾问为有效补充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目前,全市实现乡镇(街道)审查队伍全覆盖,共有合法性审核人员300余人。

二是明确范围,审查标准专业化。指导县(区)出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及“一表一书一图二单”等配套制度,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从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其他涉法事务等进行具体细化,同时拓展审查范围,将村规民约、村居协议等涉法内容纳入审查范围,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开展,实现“应审尽审”。

三是源头治理,审查工作显成效。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机制。围绕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乡镇(街道)各部门与司法所就涉法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发挥合法性审查“防风险、降隐患、治未病”作用。今年以来,全市乡镇(街道)已开展审查700余次,主要涉及“三重一大”、政府合同及村居合同等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780余条,采纳率达98%以上,有效提升乡镇(街道)依法执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