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联合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聚焦“一体两翼”融合戒毒新要求,推动戒治技术输出服务在地方禁毒戒毒工作中不断延伸,实现社会面禁毒戒毒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打造所地戒毒融合发展“兴化样板”。
聚焦“四个一”,完善机制强推进。建强“一个班子”。成立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后续照管工作站、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省方强所康复指导科、专业戒毒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戒治项目应用工作组,负责全市戒治项目应用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后续照管工作站,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等事宜。签订“一份协议”。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省方强所签订《戒治项目应用合作协议书》,明确合作目标职责。市司法局负责场地设施保障、后续照管对象筛选、活动现场管理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信息数据动态共享、社戒社康对象筛选、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省方强所负责提供戒治设备、制定治疗方案、开展戒治服务、建立个体样本等工作。明确“一套标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省方强所出台《兴化市“一体两翼”戒治项目应用工作实施细则》,围绕场所设置、人员筛选、经费保障、项目实施、样本建立、效果评估等方面,开展戒治服务全流程、全闭环管理,确保戒治技术输出活动科学有效开展。形成“一项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会同省方强所针对阶段性戒治情况,对戒治技术输出的成效、存在的不足等共同分析研判,制定下一步戒治工作措施,力促戒治技术输出项目落地见效。
把好“三环节”,闭环运行抓落实。抓实宣传发动环节。依托后续照管三级站建立戒治项目预约点,设置标识标牌,公布工作职责、制度及戒治项目简介等内容。通过回访、家访、集中教育等多种途径,帮助戒治对象及其亲属了解戒治项目,动员戒治对象积极参与治疗。目前,兴化市已建立市级预约点1个、镇(街道)预约点3个。抓严规范实施环节。坚持“以点带面、务求实效”原则,在全市推进“巡诊式”“菜单式”“处方式”戒治服务,与戒治对象签署《康复知情同意书》、建立《个人情况登记表》、全程记录《治疗手段实施记录表》,实施过程严格规范。通过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十项优势戒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帮助戒治对象缓解焦虑、失眠、抑郁症状和负面情绪,降低毒品渴求度。通过SCL-90症状自评量表、毒品渴求度测试等,制作《治疗前后数据收集表》,准确对比服务对象参与治疗前后的数据差异,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结合该服务对象的年龄、文化水平、家庭情况、社会经历、吸毒年限等情况,进行详细的个案分析。对评估效果差的人员,鼓励其继续参加治疗活动,由公安部门列为高危复吸人员,建立管控小组,落实管控措施。抓牢效果评价环节。戒治项目实施过程结束后,进行活动满意度调查,结合戒治对象意见建议及治疗情况,全面复盘项目执行和服务过程,形成书面总结,完善项目方案、执行流程、操作步骤等事项。选择评估效果良好的服务对象作为戒治典型,做好戒治技术服务行动的正面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紧盯“两维度”,内外发力促实效。深化所地融合“内”生动力。建立健全融司法行政、公安、戒毒所之间于一体的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工作体制机制,确立公安派出所以刚性管控为主,司法所以柔性服务为主,戒毒所以技术支撑为主,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融合发展格局。省方强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四方联动”,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全覆盖联合行动”系列活动,参与学校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工作,将禁毒宣传教育全面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校园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在校学生的禁毒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禁毒氛围。引入社会资源“外”聚合力。省方强所邀请南师大、天津大学、中国矿大等专家教授,担任教育戒治项目技术顾问,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戒治技术实务培训,合力破解戒治难题。省方强所定期对兴化后续照管、社戒社康工作人员开展戒治技术培训,规范操作流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依托企业、镇街、村(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禁毒宣讲、培育戒毒意志、回归就业指导、个体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制定相关课程,开展巡回讲堂活动,进一步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