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四心”亮化“荷乡援残”品牌(图)
时间:2024-06-06  浏览次数: 344


近日,宝应县“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涉残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启动仪式顺利举行,活动广泛吸纳了法律援助律师、残疾人维权志愿者、残联工作人员等作为授课讲师,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关爱残疾人搭建了理论学习交流平台。

作为县内一项重要幸福民生工程,宝应县以深化“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为契机,创新打造“荷乡援残”品牌项目,将残疾人士权益维护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来抓。近年来,在以司法局为主导,残联、法院等部门共同配合下,为残疾人士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800余份,办理援助案件1000余件,切实为残疾人士撑起法律 “保护伞”。

一是以“协作心”织密组织网络。加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县残联服务大厅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镇(区)均设立分站,专门成立全县残疾人维权律师团队,推动值班律师进驻残联,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引导更多的残疾人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常态化开展助残类法律专题讲座,推动民法典、刑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助残工作中的运用。

二是以“同理心”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服务残疾人员“绿色通道”,对一二三级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于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机制。完善“特事特办”原则,简化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申办审批手续,实行“容缺受理”,针对特别困难、行动不便的,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

三是以“细腻心”加大宣传力度。深化与县残联合作,深化“荷乡助援”品牌活动建设,以又实又细的举措,通过走进残疾人生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从而为残疾人群体及亲友提供优先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助力。近三年,累计开展残疾人专场法治宣传10场次,发放资料6000余份。

四是以“责任心”提高援助质效。针对残疾人刑事案件近年来多发的态势,宝应县司法局及时转换工作态度和方法,将被动等靠式转为主动出击式,及时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各类残疾人士的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代理)等工作协调顺畅,切实履行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使残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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