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4-00127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法律服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06-26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63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司〔2024〕1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3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7-19  浏览次数:


张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力推动我省商事仲裁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仲裁解纷作用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仲裁工作,省司法厅认真履行职能,努力推动仲裁工作在机构改革、业务创新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2023年,全省仲裁委共办理案件28795件,涉案标的额386亿元,较2022年分别增长37%和8%,主要业务数据均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在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推进仲裁机构改革试点。认真贯彻省两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各仲裁委改革意愿,选择常州仲裁委作为试点,在征求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常州仲裁委员会从全额拨款变更为自收自支,收费性质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变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市编制、人社部门赋予仲裁办一定自主权,可以在编制外自主招录人员,决定薪资待遇。在此基础上,省厅召开了全省仲裁改革创新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不断推动各仲裁委结合实际创新发展。二是努力打造涉外仲裁平台。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打造涉外仲裁品牌等目标任务。推动南京仲裁委设立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参与主办江苏涉外法律服务香港推荐活动,对接海外江苏商会建立“走出去”企业联络机制,构建境外商事纠纷境内解决“绿色通道”,有力提升涉外仲裁影响力,近年来办理涉外案件量稳居全国前十。指导常州仲裁委结合市政府打造“新能源之都”工作,建设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修改完善仲裁规则,联合新加坡、香港等地仲裁机构组织新能源仲裁交流培训,开展国际碳排放交易仲裁等前沿问题研究,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专业仲裁平台,中心成立6个月以来办理新能源仲裁案件40余件。三是积极提升仲裁服务效能。坚持把仲裁作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将“商事仲裁”列入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联合省港澳办、省工商联开展全省“仲裁宣传服务月”“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等活动,发布全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典型仲裁案例,推动仲裁机构在商会、协会等设立仲裁联络点。联合省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指导扬州仲裁委与全市法院建立诉裁衔接机制,2023年实质化分流案件2600件,涉案标的额6.1亿元,诉源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推动全省仲裁机构全部设立知识产权专业仲裁平台,指导南京仲裁委等联合发布《长三角知识产权仲裁保护概况白皮书》、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不断推动仲裁裁决质量提升,组织开展全省仲裁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全省仲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指导加强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和对仲裁裁决核阅,确保仲裁案件裁决质量。

下一步,对于您提出的“合力推动我省商事仲裁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仲裁解纷作用”的提案,我们将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努力为仲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支持。

一是稳步推动仲裁机构改革。目前,全省仲裁办(秘书处)中,常州、南通、连云港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苏州、泰州、盐城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其他市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仲裁机构改革涉及面广、诉求各不相同,各地对于事业单位编制、财政等管理制度也各不相同,但全力稳步推动仲裁机构改革仍是长远目标。我们将进一步放大试点效应,加大常州仲裁委改革经验和改革后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宣传力度,同时根据仲裁机构意向,深入开展制约改革发展的问题研究,结合实际指导明确仲裁机构改革的路径与举措。

二是强化宣传争取政策支持。主动融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开展“产业链+仲裁服务”,围绕海商海事、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推动专业仲裁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仲裁品牌。会同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共同发布《2024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联合开展全省“第四届仲裁宣传服务月”活动,强化仲裁宣传,放大服务效能,更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仲裁机构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实际在编外用工、绩效待遇等方面赋予一定的灵活政策,不断增强仲裁机构发展活力。

三是联合推进做好服务保障。会同省委编办加强对仲裁机构建设改革的研究,指导各地做好仲裁改革相关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各地深入落实《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仲裁机构根据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水平和薪酬模式。根据仲裁机构改革需要,指导制定改革具体方案,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参照常州仲裁委改革做法,提供政策支持保障,解决制约仲裁机构发展问题。

四是加快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进一步推动国际商事仲裁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江苏海外商会日常仲裁联络机制,开展“跨境电商平台+国际商事仲裁”对接试点,努力提升机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建设,遴选建立省级涉外仲裁人才库,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平台,强化国际商事仲裁人才培养。联合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涉外仲裁江苏行”系列活动,持续加强与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地先进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我省涉外仲裁服务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仲裁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共同推动我省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江苏省司法厅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