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港两地首个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407

近日,江苏首家苏港两地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法德东恒柯伍陈(南京)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获批。联营所设立于南京市鼓楼区河海科技大厦,组织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首期联营期限为五年,期满后可延续,由南京市司法局负责实施日常监管。联营所的成立既为两地客户提供更多复合式法律服务提供了有效载体,也为我省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提供了有益探索。

2019年,司法部印发《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将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范围扩大至全国。2022年,省司法厅积极借鉴广东、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立足江苏实际,制定出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江苏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明确我省的合伙联营是指一家或多家香港或澳门律师事务所与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按照办法规定和各方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江苏省内组建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以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律责任。202310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和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在2023江苏—香港经贸合作交流会上正式签署联营战略框架协议。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把推动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江苏实行合伙联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生动实践,认真总结此次联营工作取得的有效经验,以更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为我省更多品牌律所、规模律所和港澳地区知名律所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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