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5-00011 分        类 政策文件 法律服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5-04-02
标        题 省司法厅 省工商业联合会 省律师协会关于

印发《2025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文        号 苏司通〔2025〕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促进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2025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现予印发
时效 有效

省司法厅 省工商业联合会 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2025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时间:2025-04-10  浏览次数: 466

 

各设区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促进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2025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江苏省律师协会

 20254月2日


                           


2025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建设与民营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律服务护航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举措。

1.开展“护航民企”专项普法活动。根据立法工作进程,广泛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作为全省工商联系统重要会议、活动、培训的“必修课”。共同组建由律师、法律专家等组成的法治宣讲团,优化企业“法治金课”体系,开展法治宣讲进机关、进商会、进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增强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2.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常态化问计问策制度,完善企业家意见反馈与采纳机制,在“苏商E家”等官方平台开设“政策建言”专栏,设立政策试点“企业观察员”,设立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广泛吸纳企业家意见,确保政策全周期透明化。积极组织企业家为《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立法项目建言献策。

3.实施涉企执法规范化提升工程。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完善“综合查一次”“执法+服务”模式,积极推行非现场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4.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发挥行政复议源头预防涉企行政争议作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做实做优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指导监督,重点关注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出台涉企行政许可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指南,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5.实施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依托省律师协会、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联合开展企业家法治培训,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期苏商法律大讲堂,线上线下相结合,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培训班,安排民营企业法务人员或负责人参训。

6.实施商会调解“强基层、促规范、解纠纷”行动。推动更多基层工商联和所属行业商会、乡镇(街道)商会、园区商会、异地商会以及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同步推进商会调解发展和商会建设,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会调解组织。主动开展区域内和行业内涉企纠纷预防化解,引导民营企业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7.举办“苏商法务名企行”活动。选择省内依法治企标杆企业,组织中小微企业法务人员观摩交流,邀请执法司法机关专业人员、律师、仲裁员、专家学者开展案例教学,畅通企业法务、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社会律师、法律专家等交流渠道,提升中小微企业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逐步培育平常有联系、能发挥作用的企业法务队伍。

8.深化“千所万企”对接服务工程。推进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以“千所万企”对接为抓手,重点引导各级工商联会员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推动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组织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费“法治体检”专项服务。

9.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建立重点产业链法治服务直通站,提供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综合法律服务。建立产业链风险评估分析制度,分析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关法律风险,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和防范清单,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10.开展民企“走出去”护航行动。优化海外法律服务网点布局,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建立企业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与保护研究等机制,为民营企业跨境投资经营提供法治保障。针对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等问题,发布海外服务“机构导图”“指引手册”,建立出海企业对接服务指导、海外中心专场推介等常态举措。

  解读:http://sft.jiangsu.gov.cn/art/2025/4/10/art_74360_11538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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