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建局《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会在扬召开
时间:2016-01-22  浏览次数: 260

  12月24日,由省人大、省法制办和省住建厅组织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大会在扬州市召开,全市相关政府部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管、材料生产及绿建咨询机构等企业共计50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贯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金发主持会议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并就进一步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负责同志对《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国内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总结了全省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工作的经验,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助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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