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三项措施,推进新年度法治建设
时间:2016-02-14  浏览次数: 98

  2016年开年之初,昆山市管局制定三项措施继续推进法治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基础。一是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创新机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和领导机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为法治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四大项,每项又分为禁止类、许可(限制)类两大类。目的是从“法律允许方可为”到“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创业空间更宽、创业活力更大。

  强化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依托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将企业登记、网格化巡查、执法办案等工作纳入网上运行,定期督查办案的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了队伍行政行为的规范运作。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专题研讨会、案审会等,由典型案例的具体承办人现身说法,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一是完善“诉转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民生平台“诉转案”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维权执法效能,达到“以案促管”、“以案促调”的效果。二是抓热点解民生,查办大案要案。突出针对商品质量、居住健康、生产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以查不正当竞争案为切入点,以办民生案为关键点,着力凸显执法效果,如近期查处的以假充真轴承案,关于进口化妆品未取得许可等,都是同人民人身财产息息相关的。三是抓典型案件研究。在查处大案要案时,把每一起案件都作为一个“课题”去研究、去突破,做到每起案件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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