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炒股需谨慎
时间:2017-05-25 浏览次数:次
案例:小张有个朋友小王在某证券公司担任投资顾问,炒股水平还不错,小张就委托小王帮忙炒股赚钱,结果遇到股灾赔了钱。事后,小张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承担其炒股亏损。
现实中,很多股民迷信所谓“大师”和“高手”,主动要求将自己股票交给他人打理,并支付给他人一定数量的佣金。代人炒股,看上去是个双赢的事情。可股灾之下,安有完卵,众位“大师”、“高手”们也是损失惨重。律师在此特别提醒,委托他人炒股需要格外重视以下几点:
一是投资人与无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资质的投资管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炒股协议无效,行情一好,很多投资公司都打电话给你让你委托理财,如果这些公司没有资质,这委托炒股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是证券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客户委托签订的委托炒股合同无效。有人说,没资质的理财公司咱不信,但证券公司的理财经理总是靠谱的吧。殊不知,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违反这一规定的也是无效合同。所以,在本文的案例中,小王与小张之间的委托炒股协议无效,小王应全额返还小张的股票投资款。
三是委托条款要制定的详细清晰,对于买卖交易记录等各种网上操作的证据收集、保留也很重要。双方至少每周要对一次帐,最好不要将帐号、密码全部交给操盘手,这样做会存在极大的风险。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股民投资者,股票的上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投资者对整个市场行情、公司基本面、股票技术面进行全面、准确的判断。这种判断,别人的意见仅供参考,真正的决定权在于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