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全面实施后续照管“3115”工作模式
时间:2017-08-15  浏览次数: 276

  4月13日,南通市司法局印发《南通市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3115”后续照管工作方案》,全面细化落实解戒人员“3115”工作模式,实现后续照管工作机构的系统性、工作平台的实战性和机制创新的持续性,着力巩固和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效果。

  推行三级组织架构。设置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县(市)区司法局设置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站、司法所设置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服务站。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整体纳入市、县两级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统筹开展,省戒毒局派驻指导站的民警负责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司法所应指定人员负责落实指导站、服务站工作。

  搭建两个实战平台。联合关工委、妇联、禁毒委等部门试点推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长学校,发挥家长在教育、引导中的特殊角色作用。在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加油站”,开展回归心理疏导(扶心)、就业技能培训(扶技)和就业资讯推介(扶业)等活动,促使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快速回归社会。

  建立五项工作机制。一是信息衔接机制。指导站负责与强戒所、禁毒部门的对接工作。照管对象报到时,服务站应做好登记工作,逐人建立档案,发放《后续照管工作联系卡》,并详细记录相关内容。二是跟踪回访机制。服务站每月通过电话、微信、QQ等联系方式对照管对象根据不同管理类别设定不同频次的跟踪回访力度。3次以上电话约访依然不进行后续照管登记或无法联系的人员,及时在《回访谈话记录本》中做好记录,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三是帮困扶助机制。按照国务院人社部、民政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苏综特〔2015〕1号等政策文件,协调综治、人社、民政、金融等部门,落实就业扶持、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特殊不符合政策情况但必须进行救助的,进行核查会商,由强戒所给予应急救助。四是联席会议制度。与综治办、公安、民政、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后续照管对象的戒毒、康复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商讨对策措施。配合参与地方政府、禁毒、戒毒等部门开展的禁毒宣传、教育、咨询等公益性活动。五是预警研判机制。细化“所外就医”等具体情形下的工作衔接流程。畅通解戒人员异常信息共享渠道,联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自2015年底南通后续照管站成立以来,试点实施“3115”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成效。该市已先后接收226名后续照管对象,开展心理辅导117人次、救急困难帮扶7人次,为1名戒毒人员成功追回工伤赔偿款。后续照管对象照管率达到97%,操守保持率达到94%,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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