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司法局“绩效考评”补短板成效明显
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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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金湖县司法局将抓捕脱逃人员、充实司法所力量、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成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拓展公证业务和强化高端媒体宣传等6个项目纳入绩效考核,与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考核和资金挂钩。截至目前,脱逃3年之久的王某被抓获归案;司法所满编率达到92%;成立接边调委会,调整组建19个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和1个商事调委会;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面建成;公证业务进一步拓展,收费达到45万元,与上年度比实现了翻番;人民日报首次刊载了县司法局稿件,实现零突破。
一是摸排短板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从年初开始,由各条线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摸排出本条线的短板项目,交办公室汇总整理,在局务会上进行分析研究。通过讨论,将抓捕脱逃人员等6个项工作确定为短板项目,纳入年度项目化管理。同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制订绩效考评,实行常态化跟踪。制订《2017年县司法局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其中将“补足短板(升级优势)”作为单独一项15分进行考核。由局办公室依据考评办法制定督查表,每个月由各职能科室报送短板项目进展情况,每个季度由督查办对这6个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制度化规范。对全面完成短板项目补足任务的,并在省厅和市局条线考评结果中位于前列的,由局考评办按照考评办法拟定奖励办法,交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在县年度绩效考评中一律纳入“良好”以上等次,同时在年底干部考核中作为“优秀”等次人选进行评定,并将此作为制度化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