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南通市司法局召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创立大会,“南通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
2012年以来,南通市司法局致力于行业性、专业性、对接性调处工作开展,探索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体系。目前已建成医患、劳动人事争议、环境污染等10多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填补了该市金融全领域调解的空白。
一是发挥调解专业优势预防化解纠纷积极作为。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非法金融活动频繁,跨领域、跨行业、交叉性的矛盾纠纷呈现增长趋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可发挥金融维稳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筑起预防化解金融矛盾纠纷的“隔离墙”“缓冲带”,努力将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别是妥善调处好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金融纠纷,努力防止因纠纷化解不力而导致刑事案件和其他恶性案件。注重科学把握金融领域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
二是发挥信息联络优势畅通渠道反映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社会信息反馈网络,努力获取预警性、深层次的社会信息。一方面加强理论研究,提升对金融消费矛盾纠纷舆情的综合分析研判。通过研究新形势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调解工作的机制方法。同时,加强金融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金融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金融环境。
三是发挥金融专业调处平台优势转换工作思路方法。中心的成立,改变过去金融矛盾纠纷化解行政介入的模式,实现主动调解、自愿调解、就地调解、方便调解的管理方式。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围绕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和完善调解办法、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和调解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模式,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调解专家库。向领跑金融纠纷调解的上海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地方“借智、借力”,开展合作,将先进经验与本地特色相结合,以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联动、有成效“六有标准”,做出南通的特色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