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调解+援助”畅通交通纠纷维权渠道
时间:2018-04-13  浏览次数: 139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立足职能,创新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相衔接机制,畅通维权渠道。

  一是设立“绿色通道”。开辟“绿色通道”,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供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到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针对交通事故调解案或诉讼案提供代拟法律文书服务,针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或者不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但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通过指派律师代拟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有效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严控专职调解员和律师质量。在现有调解员和律师专业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调解员和律师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能力。针对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和必要的帮助义务,需要进行上庭诉讼的,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并履行转交申请材料等工作职责,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形,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三是建立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中心。在区交警大队旁设立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实现窗口化一体办事。由区司法局择优聘用10名专职调解员驻扎在中心,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资源信息互通,及时对接,优化办事效率。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保险理赔、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省时省力,提升金坛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使金坛发展的快车走上制度化轨道,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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