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行政首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2017年4月份,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对《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行了研究讨论。一年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政府立法、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等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连云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分别于7月份和9月份正式印发实施,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细化了142项重点工作,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成果形式,构建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共建格局。

 (二)加强政府系统法治能力建设。抓住“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印发了《2017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全年组织五期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围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法律实务内容举办了第二期领导干部法制理论学习班。推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的落实,对全市11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述法考评,组织7批次共计128名拟任命的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市法制办成立法规与备案审查处,外聘3名律师作为法律助理,增加一名法律本科军转干部和一名法律本科定员人员,充实法制力量。

(三)健全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和考核工作机制。制定《2017年度市级机关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考评细则》和《2017年度县区政府以及市经济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将全市40多个政府组成部门和三县三区的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在连云港市政府法制网站进行公示,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通过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增效。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一年来,连云港政府法制微信微博发布800余条政府法制信息、20余期法制专题信息和530余条专栏信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通过电子信息化为民众传递政府法制工作。不断加强“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阵地建设,全市共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1个,市级98个,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全覆盖。各部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晚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有效传递法治政府建设的主旋律和正能量。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制定《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公布首批市本级“不见面”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市县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2017年政务服务网公布的“网上办”事项6196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纳税申报、公积金贷款办理等事项均已实现不见面审批,其中网上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网上登记率99.4%,列全省第一。                                                                    

(二)合力推进“集中批”改革试点。扎实开展“一县一区两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灌南县、赣榆区作为改革试点,分别成立行政审批局,审批主体分别减少至19家、16家,分别集中权力事项117项、121项,减少审批节点412个、423个。

(三)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我市围绕“清费降本减负、助力实体经济”做了卓有成效工作,各类收费项目大幅精简,收费标准大幅下降,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经过清理,目前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113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为81项,政府性基金项目为6项。

(四)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加快建立以“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市37家行政执法机关编制的“两清单两库”共有随机抽查事项313项、监管责任事项327项,建立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共计26148家被检查对象,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共计1271名行政执法人员,各行政执法机关均向本单位网站或信用连云港、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推送执法检查信息。强化信用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一年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信用数据141.7万余条,双公示平台共归集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共计10.8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中失信程度标注比例达70%。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对外公示红名单127条、黑名单263条。灌云县强化失信惩戒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省首家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彩铃,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综合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对全市263家化工、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综合整治。强化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建立县区全参数监测“全覆盖”及市区乡街PM2.5监测“全覆盖”的网格化监测体系。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污染物总量与财政挂钩等环境经济政策。充分利用“河长制”、“湾长制”、“断面长制”的高层领导和协调作用,推动水体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水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加大生态创建工作力度。全市国家级生态乡镇19个、省级生态乡镇74个,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覆盖率分别达到25%和95%。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建立立法程序制度。制定出台《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政府规章立项、调研、起草、审查、决定与发布、备案等程序。建立立法智库,聘请40余位专家学者组成立法专家库,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建立立法民主协商制度。积极推动政府立法民主协商,充分听取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和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大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选定8家单位作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努力拓宽公众参与方式和渠道,切实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突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立法,提请市人大制定《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强化民生保障立法,完成《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连云港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制定。

(三)认真做好“放管服”相关文件的清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布署,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废止失效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14件,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文件19件,有效清除阻碍“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的制度藩篱。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年初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房屋安全、食品小作坊管理、校车安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管理等列入年度制定计划。按照计划完成的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审查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备文件17件。组织对2003-2016年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4200余件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797件。对实施满两年的《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1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在广泛征集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基础上,梳理出了《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江苏连云港临洪河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等5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执行,实行卷宗式管理。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决策等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推动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全年20余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30多个重大项目、10余件战略协议等,严格从程序、内容、权限等方面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2017年9月份,我市被省法制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全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在苏州召开的全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交流会中我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我市三级政府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市、县区、乡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延伸到村居,覆盖率达到80%。另外,为广泛吸取群英智慧,充分发挥外脑作用,组建了由国土资源、司法行政、城建规划、金融证券、公共管理、科教文卫等专业人才构成的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积极协助政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论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法律事务。在我市顺利举办四届“连博会”活动中,及时做好各项法务保障工作。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级层面,在继续深化农林、海洋渔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文化、商务等领域扩展改革到位。县区层面,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运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层面,继续健全完善安峰镇、柘汪镇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机制。我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被评为2017—2018年度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

(二)夯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基础。市政府办印发了《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双随机等六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马太建副主任就“放管服”改革工作做辅导报告。一年来,通过集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证件考核,核发全市(含县区)行政执法证7688本,行政执法监督证943本。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经审核清理,共核减因离职、退休、换岗、非编制等原因1474人的行政执法证件。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纪检监察部门追责为支点,形成一整套监督体系。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建立由27人组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评查全市31家64件行政处罚和71件行政许可案卷,针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行政执法机关有针对性的进行具体问题反馈并要求整改,取得良好的效果。遴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律师等22名同志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积极参与我市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培训,邀请省检察院雷勇副处长做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实践水平。督促各行政机关做好平台系统录入工作并专门对“两法衔接”系统共享平台接入和涉嫌犯罪案件录入进行督查,杜绝有案不移现象发生。

(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我市虽不在国务院三项制度试点范围之列,但是依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了三项制度建设。2017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为推动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制定了2018年的三项制度推进工作方案和时间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17年,全市共办理答复建议提案6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8件、政协委员提案36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100%,网上答复率100%。统一规范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年内全市行政首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达95.2%,位居全省前列。海州区政府出台《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约束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经统计,2017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77件,同比增长41.44%,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77件,同比下降28.81%;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应诉案件40件,同比增长20%,均及时应诉。

(二)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职经济责任等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2017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159个单位,处理问题金额221810万元,移送处理事项23件,核减工程投资额5654万元。通过12345政府热线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2017年平台共受理各类问题245712件,电话受理129664件,监督员采集上报113646件,结案率99.51%,群众满意率89.29%。

(三)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7年,组织各类新闻发布会80余场,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发布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热点问题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多方面。“连云港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用户总数超过80万,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政务新媒体(发布)最具影响力品牌”50强。

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70件,同比增长23.4%。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0件,受理88件、不予受理21件、放弃申请1件,审结88件。办理申请人赴省政府复议案件10件、赴国务院申请裁决1件。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以书面审查为主到听证审查和书面审查并重的方式转变,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全年组织听证会22次,上网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70件。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衔接机制。联合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连云港市行政机关统一执行行政诉讼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实行行政诉讼司法文书电子送达。

(二)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统一行政调解格式文书。建立了司法确认制度,加强行政调解文化建设,行政调解实现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和实效化目标,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2017年行政调解行政类案件2049件,民事类28496件。申请调解28752件,主动调解1747件,其他617件。我市的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被评为2017-2018全度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  

(三)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我市在全国首创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化解机制,打造了婚姻家庭“娘家人”、交通事故“九位一体”调处、“连心桥”涉侨矛盾化解等特色品牌,95%以上矛盾化解在基层。2017年,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全市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98.55%,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99.04%;按期办结率99.81 %;信访事项处理信访部门群众满意度97.68%,责任单位满意度97.36%。全面推行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改革,将之作为将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抓手,2017年以来,全市来访模式发卡率99.3%、规范办卡率86%。

(四)进一步促进仲裁工作发展。开通“连云港仲裁”微信客户端和“连云港发布”客户端“仲裁之窗”专栏,采取仲裁知识提醒、专家热点问题讨论、具体案例分析、实时新闻聚焦等形式,宣传推广仲裁的特点和优势,使群众认知仲裁,选择仲裁。进一步完善连云港海事纠纷诉讼与非讼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与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法庭就建立海事海商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签署备忘录,发挥海事司法与仲裁在纠纷解决方面的各自优势。2017年,共受理仲裁案件426件,标的总额6.77亿元。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比如,一些制度不够完备,落实还不够好,依法行政的基础不够扎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下一阶段,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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