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四合一”推进刑案律师辩护全覆盖
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 492

阜宁县司法局注重沟通协调,提升快速通道,强化规范监督,不断推动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自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18件,同比上升56%

(一)协调对接,合力推进。局长徐为海带队与县法院刑庭对接,多次沟通协调,完善通知辩护函内容设置,增设通知辩护情形分类,建立刑事案件微信群,实现中心与法院刑庭的网上通知辩护、文书传送等网络工作平台,提高刑事案件通知辩护和指派环节的工作效率。

(二)共商机制,确保实效。县司法局与法院共同协商,重点明确案件类型、各方职责、衔接机制、责任追究等内容,着力明确通知辩护案件的范围,确定工作衔接流程、建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名单和值班律师名单、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强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细化,并制定《刑事法律援助告知书》张贴在法院门口,确保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

(三)重抓管理,提升质量。定期举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专题培训,制定下发《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规程》,督促律师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通过审查援助律师的谈话笔录、法律意见书、辩护词,征求法院刑庭承办法官对援助律师办案质量的反馈意见,查阅法院刑事判决文书,了解律师辩护意见采纳情况等方式强化业务指导;明确进入、退出和奖惩等机制,优化“名优律师团”,提升整体素质;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对服务优质高效的案件,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激发自觉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主动争取,强化保障。县司法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多次与县财政局沟通,并争取省司法厅协调支持,在省级财政转移经费分配上对阜宁倾斜,多方寻求经费支持,确保经费保障适应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需要。今年县司法局获本级财政增拨40万元作为法律援助刑事全覆盖专项办案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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