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19-00326 | 分 类 | 计划总结 普法宣传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19-04-17 |
标 题 | 省委宣传部 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有效 |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实施宪法宣传载体升级、法治文化带建设引领、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提升“四大工程”,构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互动贯通新格局,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彰显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助推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宣传工作
1.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
2.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加大对《党章》的宣传力度,“七一”前后集中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聚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围绕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认清骗局本质、抵制高息诱惑”主题活动,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围绕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广法律扶贫电子地图,推进家庭法律顾问和法律扶贫微信群建设,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的法治宣传服务。围绕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深入推进绿色企业、绿色村居、绿色出行、绿色校园建设,新增100家“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让环境保护理念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4.聚焦服务和保障民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就业医疗等法律法规,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分对象优化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和预防犯罪、增强全民守法意识方面的作用。结合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精准普法活动,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长效机制,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环境。运用报、网、端、微、屏,定期解读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形成以案普法品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三、统筹推进宪法宣传载体升级工程
5.突出重点人群,提升宪法宣传制度化水平。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举办宪法报告会、开展宪法学习培训、组织宪法法律考试等,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开展“宪法公开课进校园”活动,征集评选宪法公开课优秀教案,录制并向全省中小学发放优秀公开课视频,引导青少年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
6.突出重点环节,提升宪法宣传常态化水平。继续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探索开展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影院、进宾馆活动,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提档升级”专项行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宪法宣传教育中心(场馆),实现所有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设立宪法宣传教育专区。
7.突出重要节点,提升宪法宣传系统化水平。抓住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契机,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宣传活动,讲准宪法内容,讲透宪法精神,讲活宪法要义,推动“国家宪法日”成为全体公民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要节日,把“宪法宣传周”打造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抓住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契机,广泛宣传法治江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法治建设的成就。组织参加以“弘扬法治精神,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的全国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四、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带建设引领工程
8.出台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带建设的实施意见》,高起点、高水平谋划推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带建设,巩固和拓展我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和优势。
9.挖掘整理大运河法治文化资源。找准大运河法治文化积淀和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推动徐州、淮安、无锡等大运河沿线地区一体联动,修复修建一批与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遗产相关的文物古迹、名人故居等历史遗迹,收集、展示有形的法治文化文物,设计发布大运河法治文化带标识,实现法治文化和运河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道德文化、旅游文化的嫁接融合。
10.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命名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体验性、互动性。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考核命名,新建不少于5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推动形成一批与城乡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补充的法治文化阵地集群。
五、持续深化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工程
11.丰富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围绕群众对法治文化的不同需求,确定创作主题,分业、分类、分众推动创作不少于50部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法治文化作品,培育1-2个富有时代特征、具有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品牌,充实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库。
12.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覆盖全省城乡、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以及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江苏法治文化建设首位度。
六、创新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提升工程
13.扎实抓好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树立守法诚信企业家、标杆企业等活动,推动基层单位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增强创建工作实效。
14.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修订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强化动态考核,进一步增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时代性引领性示范性。筹备召开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现场会,推进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建设,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
七、健全完善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
15.推进法治宣传标准化建设。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以案释法制度实施工作指南上升为省级标准。加大标准的宣传贯彻应用力度,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法治宣传管理模式实现从“软指标”向“硬约束”转变,服务方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服务内容从“碎片化”向“整体性”转变。
16.推进法治宣传智能化建设。推广无锡智慧普法做法,整合“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普法微信群及移动客户端等,挖掘整理各类法律服务平台大数据,主动融入12348江苏法网,及时智能匹配响应各类法律需求,在线供给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清单,形成“全方位”“一站式”“智能化”的网络旗舰普法新模式。加快法宣系统二期建设及应用工作,上半年实现全面上线运行。开展“智慧普法”优秀项目案例评选。
17.推进法治宣传社会化建设。强化各类普法社会组织的孵化扶持和规范管理,依托各级法宣中心提供业务培训、项目策划、资源对接等服务。在全省组织第二届法治文化产品公益创投活动,通过设置议题、征集创意、注资购买、推广服务等,增强普法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级各地要加强对普法社会组织的综合绩效管理,促进其良性发展、发挥功效。
18.推进法治宣传责任化落实。筹备召开“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指导建立第三方评价评估机制,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落实《“一月一法”普法提示》,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实现普法责任对全省党政机关的广泛覆盖。加强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力度,继续推动说理式执法,策划开展司法、执法典型案例解读宣传活动,发布推广“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创新案例。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裁决工作普法责任制落地。
八、全面加强工作指导督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9.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20.加强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建设,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21.加强与省人大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修改调研和前期论证。
22.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主题活动的绩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落实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省委宣传部
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司法厅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