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经纪人条例》等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 279

2020-12-09 15:01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011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经纪人条例》《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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