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422/2021-00078 | 分 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非诉纠纷化解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 2021-06-21 |
标 题 |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7040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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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苏司办[2021]10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有效 |
封孝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联动机制的建议”收悉。您所提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46号),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进一步推动工作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领域全过程拓展。主要成效有: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广“金牌调解”“老兵调解”等有效做法,构建了具有江苏特色的“3531”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省建成乡镇(街道)、村(居)两级调解委员会22583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238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472个,调解工作室3500个。2015年以来,95%的矛盾纠纷在乡镇以下及行业性专业性、企事业单位内得到有效化解。二是选聘律师、公证员、心理咨询师、社会专业人士,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吸纳“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新乡贤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11.7万余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近4万名,专职调解员占到33%,调解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三是深化诉调、公调、访调、检调对接,积极推行“派驻制”调解模式,在省法院、13个中级法院、199个基层法院和法庭、各级检察机关、90%以上的公安派出所以及100%信访接待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信访局联合下发了相关工作意见,联调联动机制基本形成。2019年,省司法厅率先在全国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并会同省法院共同建设江苏微解纷平台、江苏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七大职能,全面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立13个市级非诉服务中心及25个分中心,县(市、区)共建立非诉服务中心98个、分中心198个,乡村全部建立非诉服务窗口(中心),市县两级非诉讼与诉讼对接中心已全部建立,全省市县乡三级非诉服务平台已实现全覆盖。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2020年,全省仅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纠纷160余万件, 96%的基层法院实现案件总量下降,108家基层法院中有105家基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同比实现负增长,将非诉讼方式挺在前面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已基本形成。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创新构建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模式。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江苏省司法厅在对近些年来我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纠纷化解工作向前端、后端延伸,形成“前期预警研判、中期应对处置、后期反馈修复”的全周期管理机制,创建“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开发“苏解纷”微信小程序,为咨询人提供案件查询、风险评估、文书模板、经典案例、法律法规以及解纷流程推荐等AI智能问答和人工在线综合咨询,提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司法鉴定等8大类非诉服务在线申请等服务,方便群众在移动端随时随地进行在线咨询、在线申请、进度查询等高频操作。
二是持续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认真抓好《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2021总结提升年的工作方案》的落实,重点围绕强化基层建设提升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水平,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水平,强化排查化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智能化水平,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立足我省矛盾纠纷化解现状,认真总结提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果,积极协调省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研究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瓶颈困难,进一步明确规范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界定、纠纷解决资源配置、工作机制和程序设置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吸纳其他省市立法经验,重点围绕用于纠纷解决的公共资源和权力的合理规划及分配,确定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管辖权限、人员构成和功能,确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宏观发展战略、制度建构和基本原则,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省人大常委会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立法进程。
四是积极做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以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法律文本、宪法集中宣誓等活动,让法治文化走进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用好“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发布平台,深入挖掘和宣传法治领域特别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深化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培育各类法治宣传公益组织,推动普法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实践有机融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