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10518

一、事项名称:行政复议申请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四、办理材料:(下载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及填写范例

五、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江苏省司法厅(请在邮件上标注“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六、接待地址: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一楼)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八、联系电话:行政复议立案处 025-83591454

九、办理流程:行政复议申请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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