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一周年相关情况。
一是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更加有效。将新法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学法必学内容,组织广大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联合培训。市县两级复议机构制作发布宣传折页海报,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新法的修改亮点和便民举措,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遵守、贯彻新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更加畅通。对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增设行政复议宣教室,研发并投入使用全国首台行政复议自助服务一体机,重新公布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告知当面提交、邮寄提交、互联网提交等线上线下复议申请提交渠道,公示全市两级复议机构的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及时受理掌上复议小程序、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上的复议申请,为复议申请人提供全时段、全流程的便民服务。
三是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更加规范。落实“繁简分流”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缩短审理期限。落实听取意见程序,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依法采用听证程序,要求被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参加听证,并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外脑”作用,充分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公正性、公信力。
四是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更加显著。加大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先行督促被申请人自我纠正;被申请人不愿自纠的,坚持有错必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好用足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以及抄告、约谈等监督手段,发挥“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的效果。全市两级复议机关共纠错86件,纠错率为7.3%,全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2件、抄告110件。
五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落实新法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规定,将更多行政争议吸纳至行政复议渠道解决。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程序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全市共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67件,同比增长78.5%。调解或因和解终止结案367件,实质化解率达19.7%。经复议后被诉率为7.45%,同比下降1.92个百分点,行政复议日益成为人民群众愿选、首选、优选的行政争议解决途径。
六是行政复议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显现。拓宽行政复议服务大局领域,保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着力办好重点领域案件,有力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全市两级复议机构妥善处理房屋征补类案件95件,自然资源类案件74件,生态环境类案件11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开辟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在企业密集的工业园区、街道高标准打造11个行政复议联系点,保证涉企案件“快收、快调、快审”,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369件,通过调解和解以及纠错为企业挽回损失150余万元,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