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三步走”推进国有企业述法走深走实
时间:2025-02-27  浏览次数: 182

泗洪县司法局不断巩固拓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成效,将述法主体延伸至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治企能力,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应述尽述”,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在县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细化制定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明确根据职责清单开展针对性述法的工作要求。制定专题述法报告参考格式,明确述法报告“三分之一谈成绩、三分之一谈问题、三分之一谈思路”,确保述法报告实事求是讲成绩、深刻透彻说问题、清晰明确谈思路。将县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建立完善“会议+书面”述法、年度专题述法工作提示等工作机制,择优遴选剖析深入的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现场述法,为全县提供学习范例,推动述法工作与县属国有企业双向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述出成效”,增强指导监督针对性。基于企业发展定位、资产规模与营收水平、社会责任属性以及技术创新能力四个维度,积极探索国企述法针对性指导机制,对7家县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情况展开深度剖析与细致研究,组织开展国企述法专题辅导,深入解读相关制度文件和专题述法规则,确保“述出成效”。组织律师、法治督察员、执法监督员成立监督指导小组深入企业调研,精准把握其在法治建设中的难点与重点,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指引、提醒、警示“三类工作清单”予以督促整改,切实增强述法工作对企业法治建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泗洪县两山生态集团“绿票”交易机制的构建与实施过程中,监督指导小组多次就完善制度设计、规范交易流程、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点对点”法治策略参考,确保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关做法荣登江苏省“十佳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案例”之首,并获评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成为法治助力生态价值实现的典范。

三是“述用结合”,助力企业用活法治资源。聚焦述法实效性,建立述法成果转化长效机制,将述法中梳理出的问题与经验转化为切实推动国企高效发展的具体举措。一方面,针对问题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主体责任部门、建议配合整改部门与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针对县城投集团“12345”工单处置周期长、化解率不高等情况,建议其与县法院联合共建“微法庭”,搭建工程建设领域调处平台,优化案件处置流程,促进工程、房产等领域纠纷高效化解,有效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将法治建设成果融入企业战略规划与日常经营管理。在重大项目决策、市场拓展等环节,发挥企业内部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两类人才作用,前置法律风险评估与防控关口,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将员工法治素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以法治力量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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