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图)
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167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部署,苏州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座谈会,签署倡议书,重点从五个方面深化构建法官律师“亲清”良性互动关系,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服务保障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共同保障安全稳定生产经营。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合规指引,持续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合同交易、公司治理等领域司法需求,指导帮助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决策、投资融资、劳动用工。加大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力度,从审判层面与法律服务层面为广大市场主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二是共同服务重点产业行业发展。聚焦大数据、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区块链技术等苏州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努力在服务保障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加大对涉数据权利、新业态用工、网络消费等案件的共同研究力度,有效提升司法保障精准度。发挥律师行业专业优势,深入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性的产业链法律服务品牌。

三是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市场基础规则和市场交易秩序统一,营造公平透明市场环境。贯彻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优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切实服务创新创业。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通过司法裁判和法律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营造公平诚信交易环境。

四是共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自贸区司法服务体系。依托苏州国际商事法庭,积极招引国外律师事务所在苏州设立代表处,招引港澳台律师事务与苏州律师事务所联营。鼓励和支持律师行业参与苏州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涉外业务律师与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同堂培训制度,共同提升解决涉外法律纠纷能力。

五是共同加大多元解纷推进力度。打造包括“融诉驿站”“苏知最和合”在内具有苏州特色、行之有效的诉源治理工作品牌。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室,畅通申请司法确认的流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律师参与调解和息诉罢访力度。

六是共同完善双向沟通协作机制。深化法官与律师“阳光交流平台”建设,完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共同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协力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未来法官助手”等系统的应用推广。大力培养与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相关的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等领域的专家型法官和专业化律师。分类建立全市法治领域专家人才库,提升特定领域司法人才的集聚水平。

 

苏ICP备05009012号 版权所有:江苏省司法厅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3200000041 公安机关备案号: 32010602010384 联系电话: 025-835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