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16年前三季度落实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情况
时间:2016-10-28  浏览次数: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司法厅共承担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中的四项工作,前三季度四项工作均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部分指标提前完成全年目标。

1、全面施行精准普法,出台《关于加强精准普法的指导意见》,开通运行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联通省、市、县、镇四级法宣网络,初步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研究制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指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南》,以梳理创建流程为基础,完善示范单位定义、创建主体、创建标准、督查管理等元素,构建创建工作标准化管理体系,引导基层创建工作规范化、体系化。目前,全省共建有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39%。

2、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南》,组织在全省评选推荐了南京市浦口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44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联合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转发<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联合省高院下发了《关于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申请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项经费工作的通知》, 协调省综治办联合召开诉讼对接工作会议,对全省的诉调对接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全省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70%。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推进全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进各市建立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目前,11个市建立,研究制定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价标准。

3、完善城市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标体系》和《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南》,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100%,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94%的基础上,对站点进一步优化升级,规范设置服务标识,整合法律服务内容,绘制法律服务地图,发放法律服务指南,方便市民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源,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城市的每个角落。加强智慧法务宣传推广,加大智慧法务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对接力度,推进12348与政务服务网站、本地市民论坛、影响力大的微博微信和APP进行深度嵌入和链接,扩大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12348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20.6万人次,接通率为93.29%,网站累计访问量达35.7万人次,群众满意度95.04%。根据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和1.5倍,法律援助受援人群由低保人群全覆盖逐步向低收入人群延伸。今年以来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590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2.2万人次。

4、提请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京召开全省第十五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规划的实施。起草了《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草案)》,计划于11月下旬提请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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