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方案
时间:2016-03-17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部署,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的重要作用,省厅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法润江苏”服务品牌,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精准服务为目标,积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融合社会各方力量,在全省集中开展以走访服务企业、维护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特殊人群帮扶、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为主要内容的“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进一步依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走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针对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以及稳增长、调结构中企业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风险,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走进企业,积极提供法律帮助。一是开展企业招工用工法治宣传教育。因地制宜组建企业法律宣讲团,深入企业宣传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用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待工的法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诚信企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企业讲社会效益、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二是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和法律风险防范。抓住年初企业筹划生产经营安排、项目规划等时段性特征,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调研走访,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企业的最新法律需求,对企业招标投标、项目洽谈、合同制定等方面开展法律体检和法律论证,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预警提示,为企业生产经营把好法律关。三是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企业三级调解网络为依托,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做好企业矛盾排查工作,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掌握涉企矛盾纠纷动态。重点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建立矛盾化解快速反应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在规模以上企业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活动。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的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紧扣春季农民工返城就业高峰这一时间特点,结合开展第十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深入劳务市场、企业、建筑工地等农民工集聚地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集中宣传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深入农民工聚集地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咨询点,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取法律服务。二是开展困难群众精准法律援助。广泛开展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认真落实苏南地区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苏中苏北地区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1.5倍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精准帮扶,组织开展辖区内低保人员、五保户、社会福利机构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盲聋哑人)、困难职工、低收入人员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人群调查摸排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精确掌握法律援助对象数据信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门别类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并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精确掌握每一个法律援助对象的数据信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联系卡、播放公益广告、上门走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专项宣传,实现宣传全覆盖,使每一个受援对象都能熟悉了解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确保他们在需要时能想到法律援助、找到法律援助、得到法律援助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公示、首问负责、限期办结、周六定时值班等制度,推广“互联网+”服务模式,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咨询业务流程,打造法律援助公众微信、微博平台,推动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三是开展“三农”专项法律服务。针对农村春耕春种季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法律服务需求较多的特点,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努力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省律师协会要积极发挥“三农”法律服务团的牵头促进作用,引导推动各地“三农”法律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深入研究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事务,及时为龙头企业、种田大户、产业园区、农业示范基地培育壮大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产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集中开展“公证农村行”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证联系点和信息员制度,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实现绿色通道延伸拓宽,让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公证服务。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力量进村入户,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等时段性、集中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为农村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开展特殊人群帮困扶助活动。以深化分类帮扶,推进精准帮扶为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特殊人群帮扶专项活动,切实提升服务管理的实效。一是开展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黄丝带”关爱活动。各地司法局、各监狱、戒毒单位要依托互帮共建机制,全面开展辖区内及本监所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摸排,司法局、监狱、戒毒单位均要建立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方力量,运用信息库数据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有效防止和消除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流浪现象。“六一”前后,深入开展以帮扶服刑戒毒人员失学、流浪未成年子女为重点的“黄丝带”关爱行动,通过组织一次排查、健全一个台账、安排一次家访、落实一项帮扶等形式,组织开展爱心助学、帮困扶助等活动,促进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二是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通过大数据排摸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情况,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协调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协调教育部门帮助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支持非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意愿的社区服刑人员继续就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确实需要救助的给予临时救助,最大限度地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三是开展刑释解戒人员特困家庭精准帮扶。各地要对辖区内刑释解戒人员进行走访,全面排摸特困家庭信息,并进行动态跟踪,确保情况明、底数清。以贯彻落实15个省级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全面推行衔接前置和安置帮教协议制度,深化分类帮教工作,特别是对符合规定的特困人员及家庭,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纳入后续照管的解戒人员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后续照管对象基本信息,制定和落实针对性后续照管措施,巩固戒断成效。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活动。加强对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规律与趋势的研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服务产品供给方式,拓宽供给渠道,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实用、更需要的服务产品。一是开展司法活动日联动宣传。48日,在全省联动开展“12348 法润千万家”司法活动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12348服务事项、范围以及取得的成效,让群众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推出一批司法便民惠民措施,加快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与12345110等热线服务的联动协作,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着眼于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组织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民意大征集活动,通过召开民意恳谈会、法治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询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法律服务窗口设置发放法律服务需求表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根据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和举措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公开、首问负责、督查督办、群众评议等制度,推行“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确保上半年县乡村三级平台全面建成。健全12348公共服务平台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公证、法律援助网上在线受理,积极推广应用网上预约、咨询、付费、评价服务等便民功能,形成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无缝对接,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妇联组织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律师志愿者与基层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结对共建强化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积极化解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要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加强人员力量配置,加大在岗履职情况检查考核,确保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人员定点按时深入驻点村、社区和服务窗口,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普遍与所在乡镇、社区、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面对面地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要针对当前医患纠纷高发态势,加快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动每个县(市)以及按照县(市)运作的区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权益保障,重点就社会保障、财产继承、就医入学等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减免相应办理费用,并提供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5月份,组织开展“公证助残”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实效。

三、活动时间

“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3月开始,6月中旬结束。2月底进行动员部署, 6月下旬进行总结提高。

四、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省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监狱局、戒毒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活动谋划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活动组织推进力度,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省厅将35日作为活动启动日,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动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全面启动“2016春风行动”,确保活动开好头,起好步。

二要实施项目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树立融合理念,强化协同配合,将开展活动与推动业务发展有机结合,与落实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一同考虑,结合四个专项活动,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打好组合拳,谋好整盘棋,最大限度激发活动的整体效应。要大力实施项目化管理,对各项重点任务分解立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项目内容,严明时间要求和责任部门,推动各条线各部门凝心聚力、群策群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省辖市、县(市、区)都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各地方案于310日前由各省辖市司法局统一报厅办公室。联系人:邱仕兵,联系电话:02583591079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围绕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活动办要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赴各地加强督查指导、跟踪问效。对推进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厅机关相关处室、监狱局、戒毒局也要加强对本条线、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将活动重点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对下考核指导力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要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新闻宣传策划,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报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大力营造声势,浓厚活动氛围。要注重发现和提炼总结活动的亮点特色、先进典型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特别是对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要及时总结推广,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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