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广大干警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省厅决定于“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在全系统开展第二届青年“创客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放飞青春创意·践行法治使命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日—6月25日。
三、参与对象
全省40周岁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建言范围
重点围绕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开展创意创新活动,具体议题推荐如下:
1、围绕提质增效,推动“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2、策划开展法润江苏系列主题活动,更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产业转型升级等国家发展战略;
3、打造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效能;
4、坚持精准服务理念,策划研发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5、推动建立政府资金主导、社会投入协同、公益捐赠辅助的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投入机制;
6、调整法律服务业结构,提高非诉法律服务占比,促进高端法律服务业加速发展;
7、健全完善两公律师改革方案,推动建立统一的法律服务市场;
8、开展系统化科学化的法律风险研究,提高法律服务风险防范的专业能力;
9、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条例》,创新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模式;
10、深化“三型”普法模式,推动形成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社会普法大格局;
11、打造关键人群数据库,推动实施精确普法;
12、完善“四网融合”的动态管控教育平台,推进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智能化建设;
13、健全完善监所、地方、家庭三方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4、推进“零容忍”警务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监所安全防控机制;
15、强化教育矫治在监狱戒毒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探索建立教育矫治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新时期监狱戒毒工作质效;
16、制定数字化监所建设方案,构建现代警务管理模式;
17、适应新的刑事政策要求,创新服刑戒毒人员分级处遇,增强服刑戒毒人员的改造戒治积极性;
18、培育和引进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参与协助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力量;
19、其它有利于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改善工作流程、促进事业发展的议题和项目。
所提意见建议既要体现创新创意要求,具有一定的原创性,也要围绕创新创意提出具体的实践路径(含技术发明、流程设计、工程改善等),使所提意见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五、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分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六个条线同时部署开展。各省辖市司法局分别负责本辖区司法行政机关活动开展,省监狱局负责监狱系统活动开展,省戒毒局负责戒毒系统活动开展,省律师协会负责全省律师行业活动开展,省公证协会负责全省公证行业活动开展,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负责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活动开展,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活动开展。
活动分两个阶段:1、宣传征集阶段,5月25日前各条线完成意见、建议和对策的征集;2、成果评审阶段,6月10日前各单位各条线完成对优秀成果的初评,并报省厅。具体推荐数量分配如下:每个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不少于20条,监狱系统不少于30条,戒毒系统不少于20条,律师行业不少于20条,公证行业不少于10条,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不少于10条,厅机关不少于20条。省厅于6月25日前完成最终评审,并对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奖励。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青年“创客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司法行政加速发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举措,及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要求,抓好部署发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2、各级领导要做好对广大青年干警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动员和指导,加强对优秀成果和优秀创新人物的选拔和推介,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好成果、好苗子、好思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孵化,助推创意思路及时转化成为创新方案和创意举措,并细化为能够与工作实际对接的具体措施,提升“创客”成果的应用实效。
3、要加强对司法行政青年“创客行动”的宣传引导,在全系统大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让每一名青年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都有实现理想的舞台,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以创新深化改革、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创新增强活力,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向实战化、服务型转变。
4、要加强推进创新成果在工作中的转化应用。对评选出的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好点子、好办法和合理化建议,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调研,予以深化完善;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要积极推动申报;对改进工作有明显效果且具备实施条件的,要及时予以立项,列入工作规划,以项目化方式推广应用。
联系人:厅研究室 宫照军。
邮 箱:nju_g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