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宝应县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律规定
时间:2016-05-09  浏览次数: 114

  4月21日,扬州市宝应县政府召开第十八次常务会议,专题安排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就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具体规定要求进行了领学。
  宝应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逍霄在学习后强调,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县政府及各镇区、部门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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