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017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
时间:2017-07-13  浏览次数:

        一、关于“第68项.加快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监测工作”
        关于“颁发《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选择2个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制定《落实省政府加快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加强建设规范、服务规范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并协调省质监局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对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设置、硬件配比、人员要求、工作流程等作出规定,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分别在苏南、苏北、苏中各选择了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进行标准化建设试点,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试点单位的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目前,苏州吴中区、连云港海州区、泰州市海陵区等3家单位正按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工作指南》和工作时序全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二、关于“第89项.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关于“开展《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指导各设区市研究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测试工作。目前,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均已完成测试工作,并提交了《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自评表》和自查报告。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我厅形成了《关于我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测试情况的报告》,对《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提出修改建议。
关于“新增5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今年5至6月,在各设区市申报并自查的基础上,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了评估。各地建设积极性较高,共申报155个示范点。经评审,拟推荐137个单位为新一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各地把“忠孝礼义信”等道德元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阵地建设向特色化、个性化、规模化发展,基本实现省级示范点区县全覆盖。
        三、关于“第90项.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
        关于“出台《关于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和工作保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领域全过程拓展,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都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细化实施方案。同时,我厅协调省综治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住建委、省妇联等多家部门先后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调解工作指导性文件,指导在省工商联、省互联网协会、省发明协会等单位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整合解决纠纷的各方力量,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有效提升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关于“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5%以上”。5月份召开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南京市建邺区调解“小助手”做法,对下一阶段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的指导意见》《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建设任务分解及推进计划表》,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转型增效会议精神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围绕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全省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明确要求各地从6月到十九大召开期间,坚持滚动排查和重点排查,着力发现矛盾纠纷隐患,突出抓好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重点加强积案清理和重大疑难纠纷的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群体性事件、非法滋事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今年1-6月,全省共调处矛盾纠纷26.8万件,调处成功率99.6%。
        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1%以下,刑满释放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印发《省综治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16个成员单位在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安置、教育、管控及帮扶救助等方面工作职责,抓实准备、启动、衔接、照管、解除等安置帮教工作“五大环节”,进一步增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成效。联合省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出台我省《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在帮教前置工作、思想道德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心理健康服务、困难人员救助、就业扶助、跟踪关注等七个方面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具体要求。
        修订并全面试行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标准,目前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标准涵盖调查评估、入矫解矫、矫正宣告、居住地变更、决定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等38个方面,其中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规范顺利通过省级评审,成为社区矫正首个“省标”。下发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标准化工作联系点任务清单,完善重点人员管控制度,修订“三等五级”等级管理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分析研判报告制度的通知》,结合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有关要求,突出加强对重点人员、制度、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1%以下。
        部署开展安置帮教重点对象、特困对象摸排工作,建立精准帮扶台账,相关信息按规定对接各地公安机关纳入重点人口管控。根据特困对象清单,在全省“法润江苏.2017春风行动”中,排摸走访特殊人群特困家庭857户,帮助办理低保近200户,推荐就业近百人;走访失学或面临失学、流浪未成年子女192名,省厅发放助学金9.6万元,帮助解决上学、复学问题92件,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全省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未发生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
        建设使用远程帮教视频会见系统,在全省监狱和县级司法局部署安装会见终端(专用会见场所),形成业务网络。并将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推广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有效推动了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在全省各地广泛应用。上半年成功实现远程亲情视频会见252次,参与会见的服刑人员及其亲属7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开展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对全省视频会见系统应用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摸排梳理,进一步提升远程帮教视频会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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