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 提升管理教育工作质量
时间:2017-09-01  浏览次数:

  【摘要】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比较关注的是戒毒人员个体心理,而对戒毒人员群体心理的研究较少。然而,个体心理的发展变化与其所处的群体息息相关。研究和把握戒毒人员群体性心理,把握个体与群体心理行为之间的交互关系,正确有效运用群体性心理影响和改善戒毒人员个体心理行为,对于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戒毒矫治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戒毒人员  管理者  群体心理

  培养戒毒人员健康的心理,规范戒毒人员的行为,提高戒毒人员对毒品的抵御能力,是戒毒矫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而群体是个体心理发展的重要平台,研究和把握戒毒人员群体性心理,把握个体与群体心理行为之间的交互关系,运用群体影响和改善戒毒人员个体心理行为,对于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戒毒矫治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戒毒人员群体与个体心理之间相互影响机制作了一些粗浅的分析。

  一、戒毒人员群体结构分析

  心理学所说的群体是指在意识和行动上相互发生联系或影响,为着共同的目标而协同活动的一群人。人数的非单一性、结构的完整性、目标的一致性、价值观和规范的共同性、意识的明晰性是其鲜明的特点。在戒毒场所,常见的有以戒毒人员班组为组织形式的地区性纠合群体,有为争取改善伙食群体、病号群体等等。戒毒人员对某种需要的渴求感越强,其群体内聚力越大,纠合性越强。

  由于戒毒人员个体会有多种兴趣爱好、需要、背景,多种利益追求,个体会同时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群体之中。个体为了加入、适应群体,就需要对不同群体规范和价值同时学习和内化,扮演多重角色。多重群体环境,往往造成戒毒人员的多重人格。按照群体特征与形成特点,戒毒人员群体可分为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正式群体是由官方认可,是按照戒毒场所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来的,有组织、有纪律、有角色分配严格的群体,表现为戒毒场所分组、分队羁押。正式群体中成员的地位和角色是由正式的规章制度规定的,体现的是戒毒活动的特定的目的。非正式群体是由成员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爱好、地域等特征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体,反映的是个人和群体的内在需要和愿望,群体成员各自的地位和角色是根据其自身利益和群体利益确定和选择的。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有核心人物,有自己的群体规范。其核心人物往往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和威力。其群体规范虽然是不成文的、自发的,但有时候比正式群体的规范有更大的约束力。

  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有的是积极的,有中性的,也有消极的。如非正式群体如地域型群体、病号群体等,如不及时加以引导,很容易成为抑制管理、制造事端和事故的一股“隐形力量”。管理者既要看到正式群体结构所表现出来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非正式群体的消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掌控戒毒人员群体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保证场所安全。

  二、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心理分析

  (一)戒毒人员群体心理的要素

  1、群体性认知。即群体成员对某事某物一致性的认识和感知。由于有着相似的经历和体验,戒毒人员在很多方面认识都容易趋于一致,因此群体性认知在戒毒人员中普遍存在。如对戒毒矫治的看法,对戒毒矫治环境的看法,对某名管理者的看法,对戒毒矫治形势等等,这些共同的看法直接影响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群体的态度和将采取的行为。

  2、群体性需要和动机。可以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人的需要分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友谊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影响和支配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形成的需要主要为生理、安全、尊重三个方面的需要。如这三个方面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在管理压力薄弱情况下,戒毒人员就会结成非正式群体,争取其利益。

  3、群体性情绪情感。指群体成员对事物的一致性体验和反应,来源于群体性认知和群体性需要。群体性情绪情感一旦形成,对群体成员将直接产生心理压力,决定群体成员心理行为发展方向。

  (二)戒毒人员个体在群体心理现象

  1、同化融合。即群体成员心理趋于一致。群体成员经过相互作用和影响,调整、整合后所达到的同一化状态。由于戒毒人员往往有着相似的经历和共同的感受,加之高密度直接接触和群体规范的影响,戒毒人员群体成员对部分事物特别是戒毒场所的认识、态度、价值观有较强的相似性。在此基础上,群体成员受群体压力、周围环境的影响,极易使戒毒人员群体成员间观念、思想趋于一致。

  2、从众。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愿,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与群体保持一致的现象。戒毒人员群体共同点多,内聚力大,加上群体核心人物的言语和行为压迫,群体成员从众的可能更大。戒毒人员从众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盲目跟风,不论群体行为是对是错,合理与否,群体成员都趋于听从大多数,放弃自己的意志和意愿。

  3、去个性化。又叫个性消失,指个人在群体压力或群体意识影响下,会导致自我导向功能的削弱或责任感的丧失,产生一些个人单独活动时是不会出现的行为。群体成员越多,去个性化程度越高。个体行为往往不是以个体的身份出现,而是以整体出现的,这样就淹没了个体,个体自我控制力减弱,对行为后果恐惧感降低,做事不负责任。在群体时,如果通行某种行为或某种观念,再加上核心人物的鼓动,配合当时的状态、气氛等最终导致某事件的发生。戒毒人员哄闹等群体性事件中,尤其是一些跟随者都表现出去个性化的现象。

  4、补偿心理。当一个目标不能实现时,用另一种成功来代替称之为补偿心理。个体某种行为无法实现时,常将此行为寄托于其他方式或其他人。戒毒人员对因吸毒被强戒而后悔时,用坦白、悔过来补偿,这是积极的补偿;而有的戒毒人员,特别是有违法动力定型的人员则用暴力来补偿。

  (三)戒毒人员群体成员间人际关系特征

  1、彼此设防,淡然相处。冷漠又敏感、犯忌与敌意、自我封闭与彼此设防,是戒毒人员群体的通病。他们之间彼此相安无事,很少真心交往。这是由其正式群体结构的特点所决定的,即群体的形成是基于外部的强制,而不是因为需要和情感的联系形成的。他们之间具有同等的身份,在同等的条件下生活、学习和劳动,身着同样的衣服,等等相似的命运,因此,排斥和竞争往往被作为提高自身价值,获得群体肯定的重要手段。

  2、炫耀暴力,以暴力征服他人。暴力是解决戒毒人员群体纷争的常用手段,而且往往是强者施加于弱者。在群体中总有一小部分人处于强势,另一部分人甘于臣服,表面上看起来相安无事,实际上暴力或者暴力威胁始终存在。甚至可以说,戒毒人员群体组合是靠群体暴力来维持的。

  3、相互利用,拉帮结伙。由于戒毒人员在时间、空间上的过分接近,有着共同的心理体验,相同或相近的价值观念,相似的个体品质,为他们相互交往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只是由于个体基于自我保护而自我封闭,同时由于戒毒场所的严格管理,公开交往才大大降低。但是在这背后,却是内隐的非正式群体结构的纠合,有的甚至演变成为犯罪同伙。

  4、惺惺相惜,患难与共。由于处境相同,戒毒人员之间会产生相互的怜惜之情,结成所谓的患难友谊,戒毒人员认为只有他们是“一伙的”,外界看不起他们,社会将他们抛弃了,只有他们才能相互帮助、相互关心。但是一旦他们之前利益发生冲突,这种”友谊“很快就瓦解了。

  三、把握管控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的策略与方法

  管理者要注重对待戒毒人员群体的分析和引导,及时掌握其思想脉搏和群体性动向,采取针对性策略,使戒毒人员群体走向积极的一面,抵制其消极的一面。

  (一)做到与戒毒人员心理“相容”。 管理者与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是一种监管与被监管、教育与被教育的特殊人际交往关系,分别代表着两种控制力量,二者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紧密联系,即要避免双方关系过于对立和紧张,又不能过于密切和融洽。这种特殊的人际交往关系,对于戒毒人员自身身份的认同和某种态度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何处理这种特殊的心理关系是管理教育工作的关键。应建立一种“相容“关系,既有信任、沟通、关心,又不失威严,可称为“威慑下的和谐”。管理过程中,管理者要与戒毒人员接触、交流,双方要心理相容,建立对话的基础,将法律赋予的自然威信转化为戒毒人员自觉威信,使戒毒人员由刚开始的畏惧、害怕、对立为主的情感体验,转为发自内心的对管理者的尊敬、信任、友好、依恋。

  (二)掌握戒毒人员群体动向。管理者与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之间往往是对立的。在这种对立的情景中,管理者要了解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实现自己的意图是有困难的。因此,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缓和对立,加强与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的心理接触,减少戒毒人员和管理者之间的对立、冲突,了解、掌握非正式群体的情况和动态。其次,在与戒毒人员通过交流、沟通过程中,应尽可能使戒毒人员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从而达到深入了解班组非正式群体的目的。第三,可通过观察了解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动向,群体中核心人物行为表现,分析预测群体的行为倾向。第四,可设置耳目,或者培养一些非正式群体反对者,了解掌握戒毒人员非正式群体动态。

  (三)对非正式群体头目进行重点控制。非正式群体中“领袖”人物的行为对其成员心理和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应重视非正式群体中“领袖”人物的引导,发挥“领袖”人物的特性和优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善于观察和总结,积极深入戒毒人员群体中间了解情况,掌握对他们引导有积极有影响的关键信息和资料,重点做好非正式群体“领袖”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给他们以充分的民主和发言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他们的影响来感染和带动其他戒毒人员。对于称王称霸、欺上瞒下、制造事端的班王组霸要坚决打击。

  (四)坚持直接管理。利用戒毒人员管理戒毒人员实质上是将执法权交给戒毒人员来行使,其结果会导致戒毒人员拉帮结伙,为非作歹,成为班王组霸。而直接管理正是要求管理者深入到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劳作现场,亲自组织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劳动,杜绝利用戒毒人员管理戒毒人员的现象。直接管理原则要求管理者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取消各种形式的“拐棍“,健全岗位责任制。对涉及戒毒人员管理的一切工作要自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