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2017年省工商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一系列工作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依法履职,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领导,科学统筹,着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把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环节,省局和各市局均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为成员单位,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其它机构相配合,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实到工商系统各个方面与各个环节。

(二)强化领导责任。全系统各级党组均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体现了党组及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高度重视。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暨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元慧就:“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做了部署。

(三)系统整体推进。在全省工商系统2017年工作部署中,省局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与此同时,省局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工商建设推进工作,各地及时跟进、上下联动,出台配套措施抓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注重学习,加强培训,着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机制

(一)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坚持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办公会集中学法、专题法制培训等形式,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培养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全系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全员培训。由局人教处、法规处、机关党委牵头,建立干部学法用法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共同制订培训计划,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员学法活动。省局2017年积极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总局、以及省局各业务条线的业务培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红盾大讲堂等多种培训活动,建立部门业务交流微信群或QQ群,交流业务,研讨问题,不断探索开辟全局干部知识更新的新渠道、新课堂。

(三)创新宣传方式。组织筹建省局第一支普法志愿者志愿队,组织参加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为推进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按照省级机关法宣办《关于组建省级机关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实施意见》(苏机法宣〔2017〕9号)要求,我局组织筹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组织起草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章程,面向全局招募有志于普法志愿服务的同志,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服务法治工商建设。

三、推动立法,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机制

(一)制定《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在《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制定中,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梳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对立法文本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17年3月30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并在全系统范围内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编制清单(确认继续有效的、宣布失效的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工作提供规范依据。根据《省政府文件清理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要求,对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制发的与我局有关的省政府文件(苏政发、苏政办发)提出清理意见,明确承办处室,提出清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清理工作。

(三)做好2018年度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计划建议项目报送工作。按照《关于报送2018—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2018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苏府法〔2017〕73号)、《关于报送2018年度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苏府法〔2017〕92号)的要求,对现实急需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的立法工作建议项目进行梳理,我局报送修订《江苏省广告条例》、修订《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作为2018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和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

四、编制清单,统一文书,着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标准机制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根据审改办《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一张网”有关清单工作的通知》,把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有关清单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组织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清单编制工作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推进。为响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省市县存在的权力数量、名称、类型、依据、编码不统一的问题,实现“三级四同”,即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开展了省工商局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编制完成了《江苏省工商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确定我省工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6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355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343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347项,精简了企业集团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同时,编制配套完成了《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实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法律法规变动的,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根据《关于开展省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审改发〔2017〕29号)的要求,我局开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依据各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结合省工商局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了省工商局责任清单,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工商职能体系。

(二)统一全省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为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体系,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根据省领导指示和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的要求的基础上,我局在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形成了一套统一适用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文书(共计47种)印发地执行。8月28日至30日,省局联合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在南京联合举办全省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培训班,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的统一和规范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就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的应用进行专题辅导和答疑。全省各设区市工商、质监、食药监法规处长,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法规科长及业务骨干共计两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联合培训。

五、规范执法,强化监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机制

(一)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落实《工商系统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严格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管理和换发,规定新进公务员必须进行岗位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发给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定期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有效。

(二)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竞争执法力度,立案查处公用企业竞争案件86件,罚没金额9564.46万元,其中总局授权查处垄断案件5件,列全国第一。扎实开展打假保优“锲石”行动,与130家重点企业共建打假保优协作网,查处假冒侵权案件4350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4个。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捣毁传销窝点820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632人。调整省属媒体广告监管体制,完成广告发布集中登记,实行广告发布信用评价管理,围绕导向管理和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执法力度,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406件,江苏广告监测良好率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列。加强农资市场精准化监管,查获不合格化肥、农药255批次。加强合同监管,检查各类合同文本1.72万份,制订推广民生类合同示范文本4种,新公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656家。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83万件,同比增长123%,罚没款2.88亿元。

(三)加快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场准入“方式任你选、三日内办结”稳步推进。按照 “3550”改革要求,牵头推进“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名称预核和设立登记时间已压缩到2.25天。推行市场主体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实现“我的名称我作主”。按照“不见面审批”改革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网开设“工商旗舰店”,推出全程电子化登记 “手机工商通”、自助式办照和网络平台集群注册等网上登记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样化服务。“政银合作”签约银行增至12家、代办网点增至1300多个。坚持以“减证”促“简政”,全面推行“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推动在全省各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下放省级企业登记管辖权,涉及企业5467户。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今年全省日均新登记企业1466户,继续保持高位水平。

(四)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整合工商检查事项并首次完成6.24万户企业的“全面体检”,牵头整合基层“三合一”检查事项并在4个基层局开展试点,按照牵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了情况排查。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信息公示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制度,全省企业年报率比上年度提高5.2个百分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建成并通过总局验收,省市县三级使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政府部门占比达72.3%,“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得到完善,全省已有1616个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办理登记,736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因列入黑名单被限制任职资格。

(五)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13个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启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和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与阿里、苏宁共建“红盾云桥”协作平台,网络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规范,共提请关闭网站555个。强化消费维权执法监管,抽检流通领域商品1.66万批次,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081件。消保委针对儿童护眼灯、民宿等消费热点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全省12315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1.2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

六、全面监督,依法公开,全面透明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机制

(一)强化工商内部监督。一是加强法制监督。通过开展案件核审、行政复议等日常工作加强执法监督。2017年,省局共核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2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5件,办理规范性文件会稿74件,及时梳理归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通过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同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强化理论研究,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总结形成案例分析,力求通过一个案件解决一个领域的工商执法问题。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建立省局、省直属局和县级局三级案卷评查体系,制定江苏省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及评查标准,有力促进了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17年,我局共承接省人大建议13件;省政协提案16件共计29件。凡有条件解决的,针对问题及时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的解释并答复。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2017年,共参加行政应诉案件36件,自觉(协助)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决定,在全系统推行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江苏工商网、电视、广播、报刊等途径,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努力做到“阳光执法”。文件成文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全年发布工作动态2861条,公开公文95件,并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

(四)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统一受理、对口调解”的内部调解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执法监管争议、商标侵权赔偿、合同争议、行政许可争议、消费争议和行政复议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民事调解、司法调解相对接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调解工作的合力。

七、固本夯基,强化指导,改善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大数据建设进展顺利。按照“三步走”计划,第一步数据归集建仓已完成,第二步江苏工商数据分析系统已建成应用,第三步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探索开始起步,启动了 “市场监管知识库”建设,案件分析情报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二是积极推进网站迁移并及时更新。按照省政府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了网站整体迁移到省政府统一政务平台,并根据网站整合迁移的情况,对网站功能设置进行整合优化,强化了信息发布功能,针对现阶段工商法律法规立、改、废较为频繁的情况,及时做好外网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模块,内网违法行为字典库的更新工作。

(二)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要求,根据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每年12月“全省法治宣传月”、12月1日至7日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周以及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商事登记法律法规规章、工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今年3月15日,省放心消费创建办、省工商局、省消协继续借助网络互联技术与电视传媒技术,围绕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在荔枝新闻网站联合开展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服务日活动。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维权知识,在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方面为广大消费者化解消费矛盾、答疑解惑。严格落实和对照《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苏法宣办〔2017〕3号)要求,全面做好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中旬顺利完成了省级机关法宣办检查组的专项检查。

(三)积极推进法治工商文化建设。组织系统干部参加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经国家工商总局评选,我局经济检查局局长徐永康当选十大法治人物,在法治工商建设中产生了较大影响力和感染力。我们将于2018年组织开展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全省“十大法治故事”实践案例,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大力推动法治工商文化建设。

(四)高度重视工商法制队伍建设。省、市、县三级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设立了法制机构,确保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办公、办案及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定期开展法制员培训和案件核审技能竞赛,不断提升法制员的核审技能和业务水平,为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