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提醒: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宜早不宜迟
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



2018年7月27日一大早,市民张先生和其母亲便来到南京公证处咨询如何继承其父亲去世留下的房产。这本应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何到张先生这里却成了难题?

原来张先生的父亲多年前不幸病逝,留下的房产是房改房,这么多年一直由其母亲李女士居住,其爷爷去年刚离世,张先生想房子无非就和其爷爷奶奶父母四人有联系,只要自己和奶奶都愿意放弃继承权把房子留给母亲,继承手续什么时候办都可以,所以一直搁着没办理。

前段时间,他无意间听广播介绍“转继承”案例,这才联想到自己家里的实际情况,意识到自己可能把问题想简单了,所以急忙赶来南京公证处询问具体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公证员得知张先生的疑虑后,首先向他解释了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以张先生家的情况为例,因为张先生的爷爷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所以张先生的爷爷应该继承的份额将转由张先生的爷爷的第一继承人(即张先生的奶奶、2个姑姑、2个伯伯等)继承。假如张先生一家仍然一直不办理继承手续,等奶奶百年之后,又将产生另一个转继承法律关系。

理论上时间拖得越久,因“转继承”可能会产生更多继承人,继承手续也会变得更复杂,最重要的是极有可能会因此引发争夺财产的家庭矛盾。

这下张先生和母亲彻底明白了其中的利害,自己回家向2个姑姑、2个伯伯说明情况,麻烦他们帮助自己办理手续,幸好张先生的2个姑姑、伯伯都是通情达理,都愿意放弃继承。但现实中,姑姑、伯伯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也不乏其人,甚至还为此走上法庭对簿公堂。

张先生已经95岁高龄的奶奶实在禁不起办理继承手续来回折腾,这可怎么办?公证员听完张先生与母亲焦急地叙述后,安抚两位先不要着急,并询问老人的情况:现在除了腿脚不便行走外,头脑思维是否清楚?能否进行正常地沟通交流?张先生说老人家精神状况很好,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之前接受过许多媒体采访,沟通表达能力都没问题。

公证员告诉张先生,近年来南京公证处一直秉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服务理念,把人性化公证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为困难群众开辟了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7月31日上午,公证员顺利上门为张先生的奶奶办结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张先生一家对南京公证处高效、便民的服务表示非常感谢。

友情提示

如果家庭成员发生变化,请尽快前往房产、公证、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以免未来产生其他继承法律关系,造成财产法律意义上转移,给后续办理财产转移过户手续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有时还会引发诉讼和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