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假单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能按旷工处理吗?
时间:2018-09-14  浏览次数:

最近, 12348热线接到劳动者的电话投诉:我是有病的,而且公司也知道,还以我旷工开除我,这样做合法吗?法援小助助提醒劳动者有病、有事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是有法律风险的。

【法律风险】

1、劳动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劳动者有病或者有事时,有权向用人单位请假;

2、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请病假或者事假的书面依据;

3、用人单位接到劳动者的请假或者病假条,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查予以处理;

4、病假或者事假即将到期,劳动者应及时办理相关销假手续。

【案例回放】

刘某是某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2月12日,刘某向公司请假,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至2月17日的病假证明单,载明病假事由为健康查体。但2月20日(2月19日为周日)之后彭某一直未上班。

2017年2月27日,公司以快递的形式

向刘某送达通知,主要内容为她病假期满后未经任何批准就不来上班,也未履行请假手续,根据 《员工手册》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旷工,要求刘某于3月3日前返回公司上班。但该通知未获得刘某任何回复。3月6日,公司再次通过快递方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主要内容为:刘某在公司向其送达通知后仍未来上班,该行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遂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仲裁过程中,刘某提供了医院出具的2月20日至3月3日期间的病假证明单。刘某辩称因公司未索要2017年2月20日之后的请假单,所以没有提交,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旷工。

公司则称,根据公司规定,如果无法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以事后补办,但是刘某在公司寄送了第一份通知后没有及时向公司说明原因并补办手续,所以公司的处理合法。最终,劳动仲裁委驳回了刘某的仲裁请求。

【小助助支招】

1、劳动者有病或者有事一定要按用人单位或者法律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劳动者请病假或者事假,应当提供医嘱、病历等书面材料、事假的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

3、劳动者病假或者事假即将到期的,应当提前办理续假或者销假手续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4、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交病假或者事假的原始凭证前,建议自留复印件;

5、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法律服务热线“12348”进行相关咨询。